当前位置:首页 > 我要留言 > 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政府网站设立了“我要留言”互动栏目。本栏目包含咨询和投诉两块内容,主要接受个人和企业对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机构)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和反映问题。欢迎您对政府及部门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的留言信息有关部门将及时受理并回复。一般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适当延长。

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本栏目不受理涉法、涉诉、涉访、涉案的咨询和投诉;不受理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信访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的问题;不受理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不受理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不受理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不受理超出地方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问题;不受理辛集市行政区域以外其他地区的问题和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等。

有如下情形的留言,本栏目有权删除和不予处理如: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同一问题重复留言;诉求内容模糊不清,问题阐述不明确、不具体,无从调查或回复;用语不文明,使用侮辱性、诬蔑性、歧视性语言等; 在留言中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部门;部门及个人内部矛盾、问题;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等。

主办: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辛集市信息网络中心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 13018102000135号    冀ICP备13017949号-1   网站标识码1301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