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0年07月24日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河北省2020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报考辛集市公安局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报考辛集市公安局机关岗位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0年7月26日,上午8:00至8:30入场,8:30考场封闭。
三、体能测评地点
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山前大道618号)。乘车路线:公交或地铁至西王站,转乘304路公交到市委党校站下车,南行即到。
四、体能自测报送邮箱
gongwuyuanke@126.com
五、体能测评所需证件及物品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河北健康码、《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及考生疫情防控与安全须知》中规定情况的核酸检测证明。
六、相关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并按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
3、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违者取消测试资格。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根据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形势要求,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和防暑,进出考场和测评期间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交流,并仔细查看自己的编排分组情况,了解测试规则并按照相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测试。考生备好矿泉水、解暑药等防暑物品。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能测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中共辛集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请在相应考试环节□内打“√”□体能测评 □笔试 □证件审核 □面试 □体检
天 数 | 日 期 | A、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 | B、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 C、是否密切接触人员 | |
第1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2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3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4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5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6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7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8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9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10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11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12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13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第14天 | 月 日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
从外地到考试城市的日期、出发地、途经地、交通方式(车次)、居住宾馆,请在右侧栏详细描述。(无此类情况请填“无”) | |||||
考生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 ||||
打印后,本人签字。 签字:
附件:2
河北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公务员录用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8月8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考生应自觉如实进行笔试前14天(8月8日至21日期间)的健康监测。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参考地考试机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笔试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8月8日至21日期间)。请务必于8月17日9:00至21日22:00期间登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其中,8月17日9:00至8月21日22:00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登录系统进行更新填报;8月21日22:00后至笔试前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将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bgwyks@vip.163.com。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4.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河北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特别提示:笔试阶段后,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补测)、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如某考生9月16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须打印9月2日至15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和以9月16日为基准日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提示考生,关注考试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届时,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http://www.hebgwyk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