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辛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督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调整。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 依据 | 完成时限 |
1 | 辛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第60号) | 第一季度 |
2 |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市发展改革局 | 全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第二季度 |
3 | 辛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市民政局 | 《辛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第二季度 |
4 | 辛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办法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 | 第三季度 |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