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 | 市发展改革局 | 2021年1月 |
2 | 辛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 市司法局 | 2021年2月 |
3 | 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市发展改革局 | 2021年上半年 |
4 | 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 市行政审批局 | 2021年12月前 |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