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辛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9〕4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辛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推动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按照《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办发〔2016〕31号)的有关要求,经全面系统梳理审核,现将调整后的《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2019版)》和《辛集市责任清单(2019版)》予以公布:
一、本次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涉及市政府25个部门的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593项;部门主要职责376项,细化为具体工作事项1197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管理事项204项;公共服务事项137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89项。
二、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显要位置公示本部门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同步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审改办负责将调整后的《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2019版)》和《辛集市责任清单(2019版)》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凡没有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一律不得实施。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配合,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避免管理缺位,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附件: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