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2019年06月12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9〕2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辛集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维护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合理划分我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方案划分了辛集市城区范围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本区划方案适用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各类区域。
本区划方案包括区划文本和区划图,方案文本和区划图应同时对照使用。
二、区划范围
本次功能区划范围为2013年辛集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城区规划范围,规划确定城市城区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92.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北至石黄高速公路,南至石济客运专线,西至本市行政管辖边界,东至双柳树村东纵向公路,其中包含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
三、区划年限
本次区划的基准年为2019年。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四、区划方案
辛集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四个类别,其中1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4个片区,面积为106.13km2,占区划总面积的55.05%;2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2个片区,面积为32.51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6.86%;3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4个片区,面积62.15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2.24%;4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两侧区域及铁路场站用地。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4个片区,面积为106.13km2,占区划总面积的55.05%。
1类标准适用区有4个片区:
1.1—01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西:中心城区西边界;南:梧桐街—马兰大街—纪元大街;东:中心城区东边界;北:石黄高速公路,此范围内包含未规划的农作地(非建设区)”,区域编号“1—01”,该片区主要为目前的规划区域,主要以居住、医疗卫生、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用地为主。
该片区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2.1—02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西:栖霞路;南:世纪大街;东:兴华路;北:学府路—昌业街;此范围内包含未规划的农作地(非建设区)”,区域编号“1—02”,该片区主要以居住、医疗卫生、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用地为主。
该片区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3.1—03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西:工业路—盛兴路—创新路—东环路;南:石德铁路;东:晨曦路;北:建设大街—世纪大街,此范围内包含未规划的农作地(非建设区)”,区域编号“1—03”,该片区主要以居住、医疗卫生、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用地为主。
该片区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4.1—04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西:栖霞路;南:南环路—富强大街;东:教育路—宴城路—东外环路;北:永安街,此范围内包含未规划的农作地(非建设区)”,区域编号“1—04”,该片区主要以居住、医疗卫生、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用地为主。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2个片区,面积为32.51km2,占区划总面积的16.86%。
2类标准适用区包括有2个片区
1.2—01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栖霞路—东华路—兴华路—教育路—火炬路—晴辉路;南:方碑大街—建设大街—农贸大街;东:工业路—晴辉路;北:世纪大街—纪元大街(以上区域内除1类区、3类区外全部区域)”,区域编号“2—01”。该片区主要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要功能。
该片区内2009年世纪大街以南区划的2类区,相较上一版区划,功能区划分未发生变化;妍园路以西、西边界线以东、永安街以北、世纪大街以南区域为2009年划分的1类区,相较上一版区划,功能区降低,降低原因主要为《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将其划分为绿地和商业用地;世纪大街以北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2.2—02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西:朝阳路;南:富强大街;东:支路51;北:南环路”,区域编号“2—02”。该片区主要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居住、商业、工业混杂为主要功能。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功能标准适用区包括4个片区,面积62.15km2,占区划总面积的32.24%。
3类标准适用区包括有4个片区,区域编号“3—01和3—04”。
1.3—01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东:规划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东边界;西:教育路—工业路;南:世纪大街;北:纪元大街—307国道”,包括河北辛集经济开发区,主要功能以制革为主,规划用地方向为工业用地。
该片区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2.3—02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东:妍园路—朝阳路外延;南:学府街—兴业街;西:昌业街—安新线;北:昌业街—307国道”,规划用地方向为工业用地。
该片区为新纳入城区建设规划的区域,为初次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3.3—03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东:盛兴路—东环路;南:市府大街—安定大街—四方街—方碑大街;西:工业路—火炬街;北:安定大街—平安街—永安街”,规划用地方向为工业用地。
该片区为2009年工业路以东区划的2类区,相较上一版区划,由于最新的辛集市总体规划将其规划为工业区导致声功能区降低。工业路以西未在2009年区划的声环境区域内,为新的辛集市规划区域。
3.3—04区域
该片区范围为“东:东环路—东外环路;南:石德铁路;西:宴城路—工业路;北:双营街—故里街—农贸大街”,规划用地方向为工业用地。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标准适用区域包括4a类区和4b类区。
4a类区: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方法确定如下:
交通干线边界线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若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区:将铁路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垂直距离的确定方法同4a类;一定规模的铁路场站可化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方法确定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五、区划说明
(一)“昼间”和“夜间”的时间划分:
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二)本区划方案经辛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