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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5年05月18日         字体:[   ]

辛政办发〔2015〕4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


 

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

应 急 预 案

 

    一、总则
    松材线虫病是危害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主要是通过调运携带松材线虫和媒介昆虫的疫木及其制品传播,具有致病能力强、传播速度快、除治难度大等特点。为保护我市林业生态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预防和除治松材线虫病,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局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联防联治”的原则,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分区防控,分类施策,有效预防和遏制松材线虫传入及危害发生,为保护我市林业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目标任务

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严防松材线虫传入。一旦传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及时控制和除治疫情,实现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基本根除。

四、责任制度

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松材线虫病防控主要责任人。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林业、财政、农牧、交通、水务、工商、住建、城管、工信、邮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辛集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松材线虫病信息收集、监测监督等防控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二)部门职责

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的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掌握疫情动态。组织各乡镇有效开展监测、检疫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的管理,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要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的评估,分区施策。对重点预防区内的松树及其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严防疫情扩散。制定防治技术方案,培训防控人员。
  2、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及技术人员培训等资金需要。
  3、交通、邮政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依法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对不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工商部门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木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疫情传入。
  5、农牧、工信、住建部门要主动配合林果检疫机构加强对松木包装箱、电(光)缆盘、建筑材料的检疫查验工作。
  6、城管部门负责城区绿化松树的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控工作。

六、预防措施

(一)预防区域划分。各乡镇为疫情监控区。

(二)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严格属地管理,加强领导,加大监测力度,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每个村配备1—2名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员,常年监测死亡、濒死松树。

(四)坚持松材线虫病普查制度。每年秋季(9-10月),对各监控区内松树进行全面普查,排查病死松树。重点是做好交通沿线、城区公园、苗圃、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等场所的普查。
   
(五)合理布控诱集松褐天牛。每年5—6月份松褐天牛羽化期,在松树集中区域将诱捕器悬挂在距地面1.5米的高度进行诱捕,诱捕器间距50-100米,严密监测松褐天牛出现情况。

(六)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林果检疫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检疫执法力度。要深入木材加工厂、苗木繁育基地、木材集散地、使用木质包装箱和电缆盘的企业及其他单位,进行检疫检查;对调入我市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特别是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松木包装箱、垫板、支架、电缆盘等要进行严格的复检。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危害特征和防控知识,调动群众参与防控松材线虫病的积极性。林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电话,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

七、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针叶陆续变为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后,应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林业部门调查核实后,对怀疑是松材线虫病的,应立即报市政府和省林业主管部门。

    八、疫情确认

松材线虫病疫情严格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林果检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疫,得出初步检疫结果。

(二)对怀疑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林业部门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派检疫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疫,不能排除为松材线虫病的,及时采集样本,确认为疑似松材线虫病。
  (三)疫情的最终确认和公布权在国家林业局。

  九、预案启动

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时,市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市级预案,按规定上报疫情,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尽快扑灭疫情。同时,相关乡镇指挥机构启动同级预案,开展全面疫情调查,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疫情控制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当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过相应观察期,无新疫情发生,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解除封锁。

十、疫情除治

一旦发生疫情,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封锁、控制、彻底清除。新发生疫点要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拔除;发生面积较大、难以在短期内拔除的疫区,要努力压缩发生面积,从确定疫情之日起一年内实现基本根除。必须采伐的疫木,要坚持先封后伐的原则,按照疫木处理能力决定采伐量,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业队统一采伐,采伐后的伐根、伐桩、枝条及其它剩余物,必须实施除害处理。要加强除治工作管理,防止林地清理不净、疫木及其它剩余物丢失而造成疫情扩散。要在松褐天牛成虫羽化前全面完成病死松树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任务。

十一、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市乡两级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量的防治松材线虫病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具备贮运条件和安全的区域。林业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预防和除治所需的检疫检验、除害处理等设施、设备。同时,各乡镇要不断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二)人员保障
  1、设立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专家组,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鉴定,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等。
  2、组建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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