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辛集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的通知
2015年08月27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5〕1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辛集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 后续监管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辛集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监管清单。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内公开本部门的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事项名称、监管法律法规依据、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市工商局、市编委办分别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辛集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市政府门户网站——辛集市公众信息网适时公开汇总清单。 二、认真履行职责。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监管清单中的内容履行职责,建立并落实信用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监管信息共享、 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以及监管记录制度等,不断加强后续监管。 三、实施动态管理。市政府各部门对监管清单要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国务院和河北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进展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监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维护市场秩序。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监管清单中的审批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辛集市公众信息网网址:www.xinji.gov.cn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