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6〕10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8月31日以辛政办字〔2015〕23号文件进行了转发。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于完善执法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办法》实施,提升我市整体执法水平,就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不文明执法和证据不全、证据不固定等诸多问题,极易引发行政争议,甚至可能导致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诉讼败诉。执法过程不记录、记录不完整、记录方式单一、记录不规范是导致以上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的就是通过记录执法全过程、固定执法证据来规范执法程序,有效避免和妥善解决行政执法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作为本部门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抓紧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完善的程序和详细的流程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前提和基础。各行政执法部门虽然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但不严密不细化,操作性不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要求,并对标省直部门的制度办法,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的操作流程,分别进行梳理和细化,抓紧修订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落实办法。
三、全面做好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是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的主要载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参照《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规范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把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的有关要求体现到每份执法文书中,体现到执法文书的每个细节中,不断提高文字记录水平,做到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规范、精准、有效。
四、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办法》明确要求,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关键环节,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中,明确音像记录的适用环节和具体方式(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必须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执法记录仪等相应音像记录设备,保证2016年底前在执法全过程的关键环节同步实现音像记录。
五、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督导检查。《办法》第三十七条对落实《办法》不力的具体情况,逐一明确提出了追责要求。监察局、法制办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办法》落实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不按要求落实《办法》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完善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落实办法和记录器材配备情况,要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法制办备案。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