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7年01月0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6〕56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关于“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定公布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次公布的清单共计汇总29个部门(单位)共计175个随机抽查事项(不包含各部门以全覆盖监管、风险分析监管等形式进行的其它非随机抽查监管事项)。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保证依法履职到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既要做到依法监管不缺位,又要做到执法高效不扰民,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公示。 二、要按照《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字〔2016〕26号)要求,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本部门“双随机”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内容规范、制式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对象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取,切实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 三、对于不包含在本次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以全覆盖监管、风险分析监管等形式进行的其它非随机抽查监管事项,要根据《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辛政字〔2016〕14号)以及《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辛集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的通知》(辛政办字〔2015〕1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相关监管方案及监管制度,将监管落到实处,保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随机监管与非随机监管的无缝对接。 四、各部门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的情况、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情况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最新要求,对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