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7〕1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扎实做好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传〔2017〕4号)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2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将卫片确定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通过拆除和补办用地手续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实现年底前违法占用耕地“清零”目标。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中经省国土资源厅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和比例,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对应纳入但未纳入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的违法用地,例行督察一经发现必须纳入检查范围。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国土资源部通知为准。 三、工作安排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结合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全域督察发现违法问题整改,同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照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开展核查,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确保土地变更调查、全域督察发现违法问题整改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衔接。2017年4月30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完成整改工作;6月底全省完成督导核查、警示约谈、数据审核上报等项工作;7月全省启动责任追究。我市要按照上述要求统筹兼顾,积极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市实际,将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2017.3.1—2017.4.30) 1.摸清底数。国土部门要对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确定的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园区。各乡镇、园区要组织人员对明细表中的违法用地实地踏勘,摸清详细情况,逐宗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体现“四个明确”,即明确对象、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人员。 2.强力整改。2017年3月27日至4月30日,为集中整改时间。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为卫片违法用地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各乡镇、园区对违法用地要应拆尽拆,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做到统一行动、全面推进。整改要坚持高标准,对应采取拆除处理的必须拆除到位、复耕到位,坚决杜绝只拆除部分围墙等做法,拆除同时要保留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国土局对卫片违法用地,要做到行政处罚到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移送公安机关到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到位。同时对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项目,抓紧完善手续。对重大、典型和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土地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市供电部门要加强监管,对2016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坚决断电。对私自偷接、转接的及时与辖区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联系,依法严肃处理。 3.形成合力。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过程中,要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辛办发〔2014〕7号)、《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辛集市关于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用地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辛政办发〔2016〕16号)等辛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文件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机构健全、职责清晰,确保整改成效。公安机关对不听劝阻,阻挠、妨碍执法、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查处、取证的,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置,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进行侦查。市法院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申请强制执行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立案,迅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在违法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应当被追究党政纪责任时,应立即介入立案调查,及时做出处理。其他相关单位也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验收问责阶段(2017.5.1—2017.5.10) 市政府督查办联合国土局等相关单位成立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督导组,设在政府办(电子邮箱:xinjichaiwei@163.com),全程进行巡查督导。督导组要真正发挥督导作用,要严于督查,敢于问责,对等待观望、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单位要提出严厉批评,并及时报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园区要将2016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的拆除情况每周上报督导组,市政府每半月按违法用地发生宗数、拆除宗数、拆除率进行排队通报。 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等纪律规定,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排名落后的乡镇、园区进行警示约谈,对整改不力、未消除违法状态的乡镇、园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组织宣传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依法用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随时进行调度。各乡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尽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2.营造整改氛围。电视台、报社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此次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出打击违法用地的标语,每周播出有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新闻,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气,对阻挠执法、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在全市形成“旧的违法后悔占、新的违法不敢占”的浓厚氛围,全力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附件: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 组名单。
附件
辛集市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田耀筠 市长 副组长:陈国良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范玉柱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人社局局长 张立明 市政府副市长 陈 浩 市法院院长 滑俊杰 市检察院检察长 曹占忠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 宁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新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秦亚峰 市监察局局长 杨国栋 市发改局局长 姚卜锋 市住建局局长 申玉山 市规划局局长 崔健旺 市城管局局长 王运兵 市环保局局长 李玉振 市农牧局局长 张 慈 市林业局局长 赵航舰 市水务局局长 吕树春 市安监局局长 甘敬儒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秦占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朝锋 国网辛集供电公司总经理 王 茹 辛集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兴君兼任,副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西亚、市公安局治安行动队队长耿浩洁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