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2017〕—42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和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市两级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28)要求,将编制完成的《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予以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共计58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580项,占5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的68.6%,公共服务事项3项。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大厅等显要位置公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同时将公开情况以网络截图、照片等形式报市编办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视为未按要求公开公示。 二、《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有关各部门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履行职责,严禁随意增加申报材料、增加审批环节等行为,并切实加强监管措施,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到位。 三、按照《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17〕8号)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内,要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中划转行政审批局的315项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并报清单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和辛集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开。 附件:辛集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