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推行乡镇政府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发〔2017〕10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推行乡镇政府清单管理制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推行乡镇政府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辛集市推行乡镇政府清单管理制度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有关部署以及省、市两级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要求,根据《辛集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有关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位伯镇为全市推行乡镇政府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乡镇政府现有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将镇政府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的类型、名称、设定依据、承办机构、法定时限、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内容,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步将乡镇政府履行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的清理范围,比照权责清单梳理的要求进行梳理规范,将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文件依据、承办机构和服务监督电话以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职责权限,进一步厘清市政府各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
位伯镇人民政府。
(二)清理范围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监督、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事项。
2.市政府及其部门、直属事业机构授权或委托下放位伯镇政府行使的权力和责任事项。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在充分参照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辛集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放管服”组〔2017〕1号)要求,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镇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
(一)自查梳理(2017年8月1日—8月15日)
1.全面梳理权责事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行政许可等10个类别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行政权力的类型、名称、设定依据、承办机构、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等,汇总形成行政权力目录。重点梳理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下放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将其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位伯镇的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区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单独制表。要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全面、真实反映镇政府行政权力的整体情况。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是否全面正确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是否存在权力“越位”、“缺位”、权责脱节和职能交叉,是否存在履职方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等情况,按程序对现有行政权力提出保留、取消、转移、调整的初步处理意见。
2.推进“两单合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不同行政权力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定位,在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列明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追责依据,形成权责清单,健全问责机制,违法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同步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对不属于行政权力范畴又确需由镇政府承担的为民服务事项,比照“两单”清理的要求同步梳理规范,逐项列明服务事项的名称、文件依据、承办和服务电话等,汇总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位伯镇在梳理自查阶段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Excel形式)报送市编办。
(二)审核公布(2017年8月16日—9月30日)
1.集中审核。由市编办和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位伯镇政府报送的权责清单清理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对拟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重点对市直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镇政府承担的权责事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简政放权要求或超出镇政府承担能力范围的权责事项,要坚决划回。授权或委托的权责事项经过审核确认后,要及时完善相关的授权或委托手续,切实做到权责对应,确保镇政府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2.研究审定。在审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上下级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等参与审核。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突出的事项,应制定规范程序,充分征求意见。审核结果经合法性审查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议和确认。
3.公布实施。经市政府审定保留的行政权力、责任和公共服务事项,以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式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和辛集市机构编制网显著位置公布。
(三)总结评估(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公布后,市编办要跟踪了解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参照《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协调位伯镇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做好动态调整。
2.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位伯镇要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对权力事项逐项绘制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
3.及时总结评估。市编办负责组织开展推行位伯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试点总结评估工作,形成专题汇报材料报市政府,并会同位伯镇做好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重中之重。位伯镇是权责清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编办、市法制办及位伯镇镇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市编办要做好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负责权责清单的总体审核工作。市法制办要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市编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指导位伯镇做好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等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位伯镇要抓紧部署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的梳理上报工作;梳理形成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准确、规范,不得擅自增加、扩大、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对工作中形成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促进工作成果的有效转化。市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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