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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好财政部8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有 效 性:有效

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好财政部8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17〕30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好财政部8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好财政部8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金〔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好财政部87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财金〔2017〕5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正确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精神,避免政府违法违规融资,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87号文件要求,禁止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及相关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的通知》(冀财金〔2017〕43号)即行废止。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对已经开展的政府购买融资租赁服务的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
 
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9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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