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并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7〕3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并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00%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河北省双随机办《关于加快编制市、县(市、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17〕7号)要求,以《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冀政办字〔2017〕93号)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现调整我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开。原《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辛政办〔2016〕56号)中“辛集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本次调整并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编委办等34个部门,分别审核把关,形成各部门统一规范的清单,市双随机办整合形成了《辛集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清单由《辛集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73项)和《辛集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
各部门要依据《辛集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版)》,覆盖本部门全部抽查事项,大力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2017年11月底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全部抽查事项开展1—2次“双随机”抽查。各部门要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抽查随机不随意;积极运用抽查软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根据我市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部门负责的抽查任务。 三、锁定目标任务,抓好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省政府已经明确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时间表:2017年11月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协调好相关业务科室,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牵头,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紧密配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四、各部门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的情况,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情况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最新要求,对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并将调整和更新后的抽查事项清单报市双随机办备案。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要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市双随机办。每月23日前上报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11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辛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朝阳路市场监管局大楼103房间) 联系电话:83221258 电子邮箱:xjsssj83221258@163.com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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