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7〕37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我市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辛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安,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监管监察能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持续推进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繁荣美丽幸福辛集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2.严格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应急救援、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3.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化解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关键作用,有效提升安全保障和安全发展能力。 4.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各领域,深度排查、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宣教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专栏1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序号指标名称规划目标(2020年末与2015年末相比)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2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3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5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惩“三违”行为。加强企业“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完善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管理制度及台账。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保障安全投入,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和监管范围。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制。落实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责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市政府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园区要对所属站、所及街村两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督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实行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依法完善事故调查程序和规则,完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内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专栏2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淘汰、职业场所危害评价、安全技术保障、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劳动防护品使用配备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2.建立规范的县域的安全监管体系。坚持安全生产重心下移、重在基层,落实“县域安全生产规范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要求,规范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乡镇园区、街村(居委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制度,推进企业管理“五落实五到位”,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实现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规范化、制度建设标准化、制度执行和考核问效规范化。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原则,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发展,支持专业技术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安全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委托服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技术援助服务体系和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 4.鼓励保险业参与安全管理。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委托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或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管理。 5.推进诚信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管理配套制度,加强和改进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及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定期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情况与不良记录“黑名单”,完善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机制,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治力度。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提升达标等级,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单位和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单位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标准化建设质量与效果评估,督促达标企业进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权责追究体制机制。完善全社会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的体制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统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和公众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安良好环境。 1.完善执法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加强和规范乡镇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完善经济开发区等功能区等安全监管体制,实行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 2.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效果评估。健全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活动各环节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3.严格行政许可审批。抓好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后续跟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培育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严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规范。建立健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信息公开、资质条件公告、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改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执法力量配备和工作经费、条件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果评估。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结构,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非煤矿山:建立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完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推动数字矿山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实施矿山外包用工安全责任清单化管理。实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 危险化学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化工行业禁、限、控目录》,规范和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支持政策。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储存场所及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油(气)库搬迁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推进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风险容量,推动实现区域安全管理一体化。强化高风险工艺、高危物质、重大危险源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试生产和运行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推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专栏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重点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化学品储存地、使用地等。重点对象:成品油、剧毒化学品、气体(工业气体、车用燃气、瓶装液化气。)重点部位:化学品仓储区(仓库)、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化学品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及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筑施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分包和违规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严格对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强化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临时建筑物安全监管,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加强城镇危楼、农村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暖、供水等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全监管。加强拆迁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探索“业主、监理、施工、政府、中介、社会”共同参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联动机制,建立市场准入、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施工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清理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挂靠,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征信联合惩戒措施。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开展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车等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辆的管理,强化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登记、上路行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专用停车场地建设。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完善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制度,加强对道路运输重点管控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新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广新改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审计制度。落实接驳运输、按规定时间停车休息等制度。规范非营运大客车注册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推动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事故高发路段安全改造,建立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严把轨道交通与周边公共设施的统一布局关,加强轨道交通运行安全监控,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标准化。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考试制度规定,建立营运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专栏4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公交、旅游、出租、租赁、危险货物运输、货运、机动车维修等重点行业;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道路交通路网。金属冶炼:深化冶金企业专项治理,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外委外包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到2020年,完成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与生产系统同步实现联网监控,提高煤气泄漏自动报警、煤气低压快速切断及煤气高压放散的管控能力。 工贸行业: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完善受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深化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在涉危涉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和在线监测监控。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业场所科学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 消防: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监管。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推动乡镇按标准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开展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三合一”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专栏5 消防安全监管重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烟花爆竹: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完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加强黑火药等A级产品管控。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特种设备: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巩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多元共治机制;全力做好公共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96365”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安全监管,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水平;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单位、公共场所、重要时段现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电力:从队伍建设、电网结构、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电力企业本质安全建设。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预警管控制度。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管控机制,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监管,落实电力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健全电网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排查管控机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应急会商决策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电力事故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强化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监管。 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员培训和考试,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安全执法、检验、考核装备。顺应“互联网+”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提升事故预防控制能力。 1.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形成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落实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全员化。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抽查执法与效果评价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2.建立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安全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开展风险源普查。根据产业结构分布,全面排查重大风险,确定重大风险行业及风险等级;建设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和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管控、公告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区域风险防控机制,按企业风险级别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的监察力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3.建立信息化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及时发布区域、行业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提高事故风险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能力。 (五)健全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 1.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继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用人单位,依法采取关闭、暂停、治理、整顿等措施。 2.突出管控过程精准化。加强尘毒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督执法与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加强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强化职业卫生培训,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到2020年,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均到达95%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专栏6 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重点防治行业:金属冶炼、制革、水泥、建材、石板、玻璃制造、制鞋等。重点防治作业:掘进、粉碎、打磨、焊接、切割、喷涂、清洗、刷胶、粉料、皮带运输、电镀等。重点防治因素:粉尘、石棉尘、矽尘、苯、正己烷、二氯乙烷、铅、砷、噪声及放射性因素等。(六)强化安全技术支撑保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加强安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制定激发安全科技创新动力的制度和政策,健全安全科技投入机制。创新安全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平台。支持和鼓励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关键性技术与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发展壮大安全产业,创建安全产业园区。推动危险工种和危险场所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有效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设纵向由市到乡,横向到安委会成员单位,前端到生产企业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在线监测、预警防控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完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利、农业机械等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建设安全监控预警网络。加快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3.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人才队伍。强化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事故鉴定与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搭建专家资源调度平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专栏7 安全生产工艺技术推广重点硫化氢防护监测;危险化学品库区雷电预警系统;尘源自动跟踪喷雾降尘、吹吸式通风等尘毒危害治理技术装备;小型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防控技术。(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普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政府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市、乡政府及开发区(高新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和安全监管干部初任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综合安全素质。加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培训,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实施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上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 2.强化舆论引导和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在市主流媒体开办安全生产栏目,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知识技能、警示案例等宣传力度,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制作宣传展板、挂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公交、出租车车载视频、户外电子屏等平台,普及安全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建立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公众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等安全舆论的引导,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3.大力倡导安全文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建设。强化汽车站、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文化建设。 (八)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对事故灾害能力。 1.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开发区(高新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重点行业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项目,形成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2.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持续推进《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指导书》的落实,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健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政府、部门、企业间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响应与救援的部门联动效率和协作能力,推动应急响应机制向深层次发展,提升联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实施,持续推进预案优化工作。开展制度化、实战化的综合、专业、处置方案演练和政府、部门、企业共同参与的情景构建下的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演练质量和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应急措施,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和关键岗位应急训练,推行应急处置卡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积极开展事故先期处置,严格执行抢险救援规范要求,坚决制止违规冒险施救。组织开展应急技能比武竞赛。 4.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全面开展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到行业企业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健全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机制。 (九)构建城市风险管控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健全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施城市运行风险源普查,建立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监测站网或监测体系,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城市运行安全标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开展较高风险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构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环节的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监测监控。强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地下管线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实现对地下管网的快速查询、综合分析和可视化管理。开展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隐患综合治理。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 专栏8 城市安全建设重点对城区地下管道、热网、天然气网、煤气网、排污管网、光纤及有线通信网络进行核查,绘制城市管网现状图。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成重大危险源信息处理中心,对全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实时监控;做好城市安全预防控制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城市安全的宣传、教育和防灾演练,提高全社会的安防意识。三、重大工程 (一)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安全执法技术装备投入,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信设备和专用移动执法装备等。建设使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一库四平台”(行政审批项目库、网上审批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系统。 (二)“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建立“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成现场信息采集传输与远程指挥会商系统,实现事故现场与指挥中心的远程会商与协同处置。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智能统计分析、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分析、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等安全生产决策支持系统。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能力,积极推动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 (四)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工程。在高危行业领域建设“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与监控。建设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示范企业。实施压减钢铁过剩产能和部分企业搬迁提升改造安全保障工程,引导搬迁改造项目按照“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管道化”要求,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工程。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详查。实施以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六)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工程。着力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工程,推动建设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网络培训学院。将安全生产列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持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安全生产集中轮训,推进落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及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 (七)城市安全保障建设工程。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搬迁工程,到2020年,现有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完成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和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油(气)库搬迁。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实施城市公共设施、老旧建筑、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完善城镇建成区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八)平安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规范化建设,完善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实现对公路通行车辆实时、全程监控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预警预判。加快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的修缮改造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更新完善,在货物运输主干道、重要桥梁隧道入口等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将安全生产规划有关任务及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面推进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把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等作为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发挥规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引领作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政策支撑,推进规划落实。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创新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财政、信贷等政策,为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政策。健全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确保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省安全生产规划协调衔接、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推进规划有效落实。 (三)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规划、科技等部门,要把规划中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纳入优先投资领域,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宣传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保障规划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顺利实施。 (四)实施目标管理,严格规划执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编制部门要在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范围、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进行动态调整;2020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
《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解读
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如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十三五”时期,是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攻坚阶段。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是较大事故仍有发生,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影响。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三是“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非法生产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职业危害问题突出,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迫切需要制定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提供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辛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充分评估“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十三五”安全生产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辛集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规划》的总体考虑 《规划》的编制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战略部署,结合安全生产现实状况,系统阐明全市“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以构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和事故防控体系为主线,明确“十三五”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三、《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0年,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公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宣教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安全生产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规划》设置5项安全生产指标。分别是:2020年末与2015年末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6%。 四、《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 《规划》立足安全生产现状,提出9项主要任务。一是健全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加强安全法治体系建设,营造依法治安良好环境。三是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四是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提升事故预防控制能力。五是健全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效防控职业病危害。六是强化安全技术支撑保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七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八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对事故灾害能力。九是构建城市风险管控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规划》提出实施8个安全生产重大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我市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举措。总的考虑是围绕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工程、安全培训体系建设工程、城市安全保障建设工程、平安交通建设工程等8个重大工程,着力打造与安全生产目标紧密衔接的安全风险可识可控、隐患及时化解、应急处置科学有效的事故防范和救援体系。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规划》各项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破解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支撑,推进规划落实;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工程建设;实施目标管理,严格规划执行等4个方面保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将安全生产规划有关任务及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创新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财政、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这些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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