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2017〕—41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动我市清单管理制度建设,按照《辛集市深化机关作风整治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辛集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放管服”组〔2017〕1号)和《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办发〔2016〕31号)部署要求,经梳理审核,现将调整的《辛集市行政权力变更登记表(201709)》予以公布: 一、本次共调整权力清单事项386项,其中取消126项,变更157项,合并2项,增加101项;涉及行政许可68项,行政处罚21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监督14项,其他行政权力62项。 二、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大厅等显要位置公示本部门调整完善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同时将公开情况以网络截图、照片等形式报市编办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视为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办负责将汇总表和调整后的《辛集市行政权力清单(201709版)》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和辛集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完善后的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履行职责,凡没有列入权力清单的一律不得实施,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按照《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17〕8号)有关要求,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后,市直相关部门划转市行政审批局的315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主体调整为辛集市行政审批局,具体承办科室由行政审批局指定。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