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7年10月27日 字体:[ 大 中 小]
〔2017〕—49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扎实推动我市清单管理制度建设,按照《辛集市深化机关作风整治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辛集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放管服”组〔2017〕1号)部署要求,经梳理审核,现将调整的《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10)》和《辛集市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10)》予以公布: 一、本次共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46项,调整后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共416项,其中本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48项,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2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66项。 二、本次共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1项,调整后辛集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53项,其中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37项,纳入市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6项。 三、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政务服务大厅等显要位置公示本部门调整完善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将公开情况以网络截图、照片等形式报市编办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视为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编办负责将《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10)》和《辛集市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10)》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和辛集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完善后的清单明确权力履行职责,凡没有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得实施,真正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辛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710)》和《辛集市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10)》在辛集市公众信息网和辛集市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开公示。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