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区冬季清雪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7〕5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区冬季清雪工作方案的 通 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辛集市城区冬季清雪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辛集市城区冬季清雪工作方案
为应对冬季降雪,特别是大到暴雪等恶劣灾害天气,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方便市民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辛集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办负责全市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道路融雪清雪应急保障等任务。 辛集镇、鹿城街道办、制衣区、制革区、经济开发区、河北一集、配件市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辖区各街(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做好本辖区内道路、居民小区的融雪清雪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挥、协调建设单位对尚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道路和施工工地的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协调建筑企业出动机械设备参加市区主干道的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性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融雪、运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保障融雪清雪道路交通秩序通畅,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外环线国省道公路融雪清雪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尚未办理交接的公路融雪清雪工作。遇有大雪和暴雪时配合市区主干道的机械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降水形势预测和近期降雪气象预报。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市卫生计生局:负责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学生做好本系统的融雪清雪工作,并积极参与全市融雪清雪工作。 市商务局: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市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辛集广播电视台:负责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及融雪清雪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融雪清雪指挥部统一指令,及时在本系统内调动大型设备、人员和物资参与融雪清雪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指挥、协调、指导、检查城区清雪工作。 二、预警级别 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灾害性降雪预报确定雪情预警。 由低到高分为四级。IV级(小雪)、III级(中雪)、II级(大雪)、I级(暴雪)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蓝色预警为出现小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 黄色预警为出现中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为出现大雪天气(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城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为出现暴雪天气(降雪厚度在10厘米以上或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上),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已不能正常通行。 三、应急响应 出现降雪灾害天气后,根据降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适时启动本方案。 (一)IV级响应:接到蓝色预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融雪清雪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临战状态,人员、车辆全部到位。 (二)III级响应:接到黄色预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融雪车辆2小时内加装融雪剂完毕,其他人员在指定位置待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道路清扫及道桥检查巡视。雪停后,各责任单位按清雪方案组织融雪清雪。 (三)II级响应:接到橙色预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专业融雪组成员1小时内到达规定路段开始实施融雪。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机械开展清雪工作。 (四)I级响应:接到红色预警,由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清雪工作。市城区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调动成员单位、责任单位所有人力、物力,实施道路清雪。 (五)应急解除:启动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方案后,市融雪清雪指挥部根据灾情控制程度,适时宣布应急解除。 四、标准和要求 冬季融雪清雪的总体要求是“以雪为令,雪下人动,人动雪清”。遇有大到暴雪,要迅速出动,全民动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的清雪工作。 (一)专业单位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小雪天气:出现降雪后,责任单位对市区迎宾路(兴华路)、朝阳路、教育路、工业路、妍园路、澳森大街、市府大街、安定大街、方碑大街、束鹿大街、建设大街、农贸大街12条主要街路及市区立交桥实施清雪。 2.中雪天气:出现降雪后,各责任单位对16条街路:迎宾路(兴华路)、朝阳路、教育路、工业路、妍园路、东华路、西华路、宴城路、文昌路、澳森大街、市府大街、安定大街、方碑大街、束鹿大街、建设大街、农贸大街及各立交桥实施清雪,确保2小时内快车道畅通。 3.大雪和暴雪天气:出现降雪后对市区所有主次干道以及各类桥梁全部实施融雪,确保4小时内市区主次干道快车道畅通。一次融雪后,如24小时雪不停并出现结冰,组织实施第二次融雪。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保证完成本方案确定的融雪清雪任务后,再对其它道路实施融雪清雪。 5.慢车道、便道不准撒融雪剂,严禁将撒过融雪剂的积雪倒入或清入绿化带内。融雪后要做到随扫随清,及时清运,确保不留雪堆。 6.充分利用中午气温回升,道路车辆、行人相对较少,便于清雪的有利时机加大清雪进度。 (二)社会融雪清雪标准及要求 1.出现降雪后,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居委会、沿街各单位按“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及时清理慢车道、便道上的积雪,以保证市民出行安全。 2.清除积雪后的道路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见底色。清扫后的残雪严禁堆放绿化带内,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组织外运。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有害化学物品清除冰雪;不得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不得以向明沟倾倒积雪为由倾倒垃圾污物。 4.融雪清雪的完成时限:停雪后,大雪2日内主干道的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3日内将次干道的积雪清理完毕;中雪主干道1日内、次干道2日内将快车道积雪清理完毕;4日内将主次干道、慢车道积雪清理完毕。雪后1小时,按照市融雪清雪指挥部要求,辛集广播电视台动员市内各单位、沿街门店、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道路实施清雪,4小时内保证辖区道路快车道畅通,4日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小街小巷、生活小区按照管理责任,由辛集镇、鹿城街道办、物业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组织清雪,中小雪2日内将积雪清理完毕,大雪4日内将积雪清理完毕,暴雪7日内将积雪清理完毕。 五、工作程序 按照“先桥梁和主干道路,后次干道路和支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繁华区域,后边远地区”的原则组织实施融雪清雪工作。融雪时要优先保障市区主要街路快车道的融雪工作。 六、工作制度 冬季融雪清雪工作是城市抗灾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城市公共安全和城市秩序的正常运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提高认识,把融雪清雪工作作为创建服务型机关和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并列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章立制,完善措施,确保融雪清雪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 (一)建立通讯指挥网络和值班制度。融雪清雪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遇有雪情要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手机、通讯电台保持畅通。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空岗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要在市融雪清雪指挥部下达命令后,每4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融雪清雪工作动态,上报融雪清雪工作信息和简报。 (三)建立督导检查制度。融雪清雪过程中,市融雪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导组对全市融雪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清雪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通报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附件:2017年各单位清雪任务分解表
2017年各单位清雪任务分解表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