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18年01月15日         字体:[   ]

 

 
 
辛政办发〔2017〕20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发展改革局等八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辛政办发〔2016〕3号)中“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部分废止。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3号)和《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发〔2017〕18号)精神,鉴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任务发生较大变化,现对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行重新明确。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承担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含餐厨废弃物)、垃圾处理(含渣土)、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责。
(三)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
(四)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城市燃气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不具备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实施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4个股级科室。
(一)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股级职数1名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和全局大型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记录及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科室的综合协调及全局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和信息处理工作;负责受理信访案件和群众举报案件及办理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保卫、安全、值班、保密工作;负责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罚没、收费票据的领取、登记、发放、收缴工作;负责罚没、收费款项管理工作;负责编报财务报表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年度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计划,并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支出计划,筹措资金,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负责财务审计、审核、汇总及日常财务工作。
承办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调配、考核、奖惩、任免、辞退、培训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评聘、考核、验证工作;承办公务员和其他人员的年终考核、晋职、晋级、晋升工资档次和福利待遇工作;承办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法规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股级职数1名
负责制定执法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制定执法业务的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提交局党组研究;负责对违法违章案件的审查复核工作;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综合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队伍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三)执法监察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股级职数1名
负责执法动态、报告、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落实执法业务的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负责对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及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追究;负责指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案件移交、媒体曝光等重点案件查办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分析,提出完善执法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协调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设股级职数1名
负责起草我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用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及乡镇(区)的执法工作关系;负责落实公安保障机制、社会投诉联动机制、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城管志愿者开展公益服务活动;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负责指导督促市区范围内重大活动市容秩序保障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人员编制
辛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4名。
四、附则
(一)与市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职责边界界定和执法范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8日印发
(共印160份)

Title

主办: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辛集市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13018102000135号    冀ICP备13017949号-1  网站标识码1301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