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2月14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7〕6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大力实施“碧水行动”,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水环境有效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入河排污,着力解决水污染严重突出问题,保证水质量目标优化达标,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趋势,解决水污染问题,促进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稳步推进。 1.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提升污水出水标准;严控制革区污染源,有效控制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间接提高入河排污口出水水质。 2.整治清淤渠道,改善水环境状况。 3.建设生态湿地工程。在河道道路两侧建设景观绿化带,恢复水生植物群落等,使生态系统得到恢复改善,实现水环境净化。 4.安装入河排污口自动化监测设备,实施规范化建设,加强水质水量实时监测,杜绝偷排、偷放等现象,进一步保障水质达标。 三、主要任务 按照《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渠道整治,生态湿地、自动化监测等工程和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对辛集市水处理中心、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辛集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实施制革区铬液废液循环利用和含铬污泥回收铬鞣剂工程。 1.辛集市水处理中心与制革区污水处理二厂、三厂整体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1月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处理尾水排入辛深排渠,再排入邵村排干。主要进行皮革废水预处理改造、水处理中心预处理改造、生化部分改造,同时考虑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力争达到处理能力10万吨/日。(责任单位:制革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2.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按照提标改造技术方案,强化好氧池、改造臭氧及曝气生物滤池等设施,实现日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辛集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工程。确保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处理能力1万吨/日。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4.制革区企业铬液废液循环利用工程、制革区所有涉铬鞣废液减量化和闭路循环回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收集池、存储池、沉淀池等土建设施,购置格栅、压滤机、反应釜、加药装置等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制革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5.制革区含铬污泥回收铬鞣剂工程。年处置9600吨含铬废物,联产5000吨碱式硫酸铬、7200吨废酸,联产80000吨净水剂。该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为反应釜、烘干机、压滤机、储槽、吸收塔、干燥机、输送泵等80台套设备和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公共设施。(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制革区管委会) (二)邵村排干清淤整治工程 对邵村排干辛集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长度20公里,增强渠道自然净化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 前营乡、和睦井乡、新城镇) (三)生态湿地工程 治理河段起点为辛集市水处理中心、中信环境水务(辛集)有限公司排污口,途径辛集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终点是大李桥监测断面。对六前渠和辛深排渠河道进行修复,修复面积20万平方米,建设人工湿地450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和睦井乡、前营乡、新城镇、制革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四)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工程 以满足入河排污口监管需求为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建设。优先对污排污量较大的入河排污口以及排入重要水域的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建立废污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实时自动监测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五)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置。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并安装在线流量计,以便于采样和监督。 1.辛集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污口设置位置合理,但排污口淹没在水面下,需调整至水面之上,并安装在线监测流量计。(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2.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污口设置位置合理在水面之上,需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在线计量装置。(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3.辛集市水处理中心污水排污口设置位置合理,但排污口淹没在水面下,需调整至水面之上,并安装在线流量计。(责任单位:制革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4.标志牌安装。入河排污口口门处树立标志牌,标明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地理位置、坐标、排入的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设置单位、设置审批单位、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环保、水务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统一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违法行为。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辛集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刘士民 副市长 副组长: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运兵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航舰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裴学良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邢宏达 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边进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 宁 前营乡乡长 石念龙 和睦井乡乡长 李全振 新城镇镇长 郭向民 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王建柱 制革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雷 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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