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年农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3月21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8〕9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年农村造林绿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2018年农村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1日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冀办字〔2018〕17号)和《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交通干线廊道绿化和环城林建设的通知》(冀绿字〔2018〕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快绿化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绿色发展,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我市农村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大林业改革创新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逐步形成生态健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的农村生态体系。 二、任务目标 2018年,全市造林1.5万亩。重点抓好廊道绿化、规模片林、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等。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廊道绿化 1.重点抓好石济高铁沿线两侧绿化。在高铁沿线两侧各300米范围内,每侧建成300米宽的廊道景观林带,每侧1000米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0%。春季完成任务的80%,秋冬季完成剩余的20%。 所需占地全部实行土地流转,采取公司、大户、股份合作、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公司+基地”等多种形式的造林机制,建设以新模式梨园为主的优质林果产业基地。造林主体新建基地必须成方连片达到100亩以上。 造林区域划分:在市域范围内,沿高铁安新线以西以苗圃地绿化模式为主,安新线至天王线以经济林绿化模式为主,天王线以东以生态林绿化模式为主。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新城镇、马庄乡、田家庄乡负责具体实施。 2.做好黄石高速、307国道、安新线、衡井线、石德铁路等交通干线廊道绿化的补植补造、绿化加宽用地的前期工作,为2019年春季造林做好准备。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相关乡镇(园区)负责具体实施。 3.抓好西小线两侧绿化。西小线可绿化长度12公里,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绿化方案实施。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乡镇负责具体实施。 (二)规模片林 在廊道绿化和环城林带范围外的其他区域,种植以新模式梨园为主的名特优果品基地,发展100亩以上的规模片林。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村庄绿化 各乡镇(园区)积极指导各村因村制宜做好规划,开展庭院、街道、隙地、路渠绿化,建设环村林带和农田林网,实现村庄绿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各乡镇(园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农田林网 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抓好农田林网建设,充分利用田间道路和排灌渠道,按照“一路两沟两行树”的绿化模式,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其它有条件的村可利用近两年新硬化的田间道路开展农田林网建设。 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开发办、各乡镇(园区)负责。 (五)全民义务植树 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此项工作由市林业局、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负责。 四、造林要求 (一)造林模式 1.经济林绿化模式。主要发展我市主栽树种梨树,采用密植、省力、省工的栽培新模式,推荐选用鸭梨、黄冠、新梨七、秋月、雪青等品种。 新模式梨园每亩栽植166至253株。 苗木地径1公分以上,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的国标Ⅰ级苗木。 2.生态林绿化模式。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同等立地条件下,优先选用抗旱、节水的乡土生态树种。推荐选用榆树、国槐、椿树、白蜡、栾树、法桐、杨树、柳树等树种。 每亩栽植74至110株,行距不超过4米,间伐更新后保留密度55株以上。 苗木胸径(距地1.3米处)4公分以上,定干高度2.8米以上,根系完整、树干通直、无病虫害的国标Ⅰ级苗木。 3.苗圃地绿化模式。优先选用培育榆树、国槐、椿树、白蜡、栾树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乡土生态树种。 每亩栽植55至220株,行距不超4米,保留密度55株以上。 苗木胸径(距地1.3米处)3公分以上的优质壮苗;经济价值高的丛生乔木地径4公分以上,苗高40公分以上。 (二)林下间作 新造林提倡在不影响树木生长的前提下,进行林下间作,增加林地产出效益,实现生态与效益双赢。可种植耐旱农作物,采用林草、林药、林粮、林菌等模式,也可发展林下养殖,林下禁止间作高杆农作物。 五、奖补办法 (一)廊道绿化 1.石济高铁廊道绿化。流转土地的青苗费由市财政补贴。土地租金补贴10年,每亩每年补贴1000元;对2018年应流转土地全部流转,并签订流转合同的村奖励村委会5000元;对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村再奖励村委会5000元,对流转不足1000亩的村按比例进行奖励。 2.其他交通干线廊道绿化。现有林地按原合同执行,续租5年;新造林地所需苗木由乡镇统一安排,土地租金每亩每年1200元,租期5年。 (二)规模片林 在廊道绿化和环城林带范围外的其他区域,应用新模式种植梨园,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梨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梨果强市的意见》(辛办发〔2017〕22号)规定执行。 1.按要求新建梨园,成方连片达到100亩以上,每亩每年奖补500元,连续奖补3年。 2.对新流转农民土地300亩以上、发展新模式梨园的,一次性奖励梨园所在村村委会1万元。 (三)项目扶持 对成方连片规模造林的,农牧、水务、交通、供电、林业等部门优先考虑列入国家和省项目扶持范围。 六、核查验收及资金拨付 (一)核查方式 由市林业局按照招标要求,选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市财政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二)核查内容 苗木规格、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和林地面积等(现有廊道绿化保留林地只核查保存率和林地面积等)。苗木达标且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林地面积达到100%为合格。 (三)核查及资金拨付时间 2018年春季造林核查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核查合格者,7月底前由市财政拨付当年奖补资金。2018年秋冬季造林,核查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核查合格者,2019年2月底前由市财政拨付当年奖补资金的50%;第二次核查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核查合格者,7月底前由市财政拨付当年剩余50%的奖补资金。第二年至第十年,核查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核查合格者,5月底前由市财政拨付年度奖补资金,直至奖补期限结束。 针对核查不合格者,当年奖补资金暂停拨付,由造林主体在下一个绿化季节按要求补植补造;在下一年度核查合格后,再由市财政拨付相应奖补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主任,相关市级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辛集市绿化委员会。市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各乡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推动造林绿化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造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按照全市总体部署,统筹搞好本辖区、本部门造林绿化规划,指导造林主体合理选用树种,按规划要求施工,在全市形成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 (三)规范土地流转。各乡镇(园区)要帮助各街村积极流转农户土地,再转租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造林公司等造林主体;指导各街村与农户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按要求进行备案,并建立健全流转合同台帐。市财政、林业等部门要针对不同造林形式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根据造林绿化奖补核查与资金拨付情况逐步完善相关档案,为造林绿化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开办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确保造林质量。市林业局要建立技术人员分片包乡责任制,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把征地关、苗木关和栽植关,做到随起苗、随运输、随栽植、随浇水,确保苗木成活;各乡镇(园区)、村都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队伍,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损坏林木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造林绿化成果。 (六)强化督导检查。植树期间由各乡镇(园区)每天向市林业局上报造林进度,市政府督查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园区)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附件:辛集市2018年各乡镇(园区)造林绿化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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