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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出境断面达标排放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5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出境断面达标排放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25日         字体:[   ]

 
 
辛政字〔201817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出境断面达标排放
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出境断面达标排放排查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        
 
 
 
 
 
 
 

辛集市出境断面达标排放排查整改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加强水污染治理力度,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确保我市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排放,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河流断面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水领办〔2018〕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市石津干渠南张村断面、邵村排干渠大李桥断面水质影响因素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倾倒点及漂浮聚集点、畜禽养殖场等,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2018年年底前,我市国考断面石津总干渠南张村断面水质继续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省考断面邵村排干渠大李桥断面水质达到优于劣类(氨氮≤6.5mg/L,其他指标为Ⅴ类)的目标。
二、排查整改内容及措施要求
(一)加大断面河流沿线环境整治对国考石津干渠南张村断面、省考邵村排干渠大李桥断面上游河道沿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种污染源,包括非法排污口、河道垃圾、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口、农业面源直排口以及非法倾倒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挂账销号,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目前达标水体不退化,未达标水体尽快实现达标(责任单位:石津干渠沿线涉及的旧城镇政府、张古庄镇政府、新垒头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邵村排干渠[辛深排干渠、六前渠沿线]及上游河道涉及的新城镇政府、和睦井乡政府、前营乡政府、辛集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加大对辛集市水处理中心、辛集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和辛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利用已安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抽样执法监测系统,对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出水不达标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监管对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革工业区的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于不能入网直排外环境或直接排河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由环保部门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
(四)加快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进度。一是辛集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扩能及提标改造项目2018年8月31日完成出水标准由一级A提高到地表水Ⅴ类水标准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是辛集市佳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游湿地公园建设项目,2018年5月全部完成进一步降解污染物,提高水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是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2018年4月底完成调试,实现稳定达标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是辛集制革工业区制革企业重组和升级改造工作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对15家年加工能力5万张牛皮以下的淘汰关停企业,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对12家年加工能力30万标张牛皮的大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全部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对80家年加工能力5万标张牛皮以上3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中等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是黑臭水体整治。我市建成区涉及黑臭水体共三段,工业路排渠8.3公里,二分干排渠6.6公里,辛深排渠2.9公里(已完成)。工业路排渠2018年9月底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二分干排渠2018年6月底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时间安排
有关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立即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台账,挂账销号,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整改任务。4月20日前将清单报送市环境保护局301室(电话:83383812),5月起每月3日前将清单和上月排查整进展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局。(问题清单表和整改清单表电子版请登录邮箱自行下载,邮箱地址:xjnwkthtk@163.com密码:xjnwkt)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排查整改是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改善水环境的重大举措,各有关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无遗漏,无死角,确保排查整到位。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市委督室、市政府督查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打击问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偷拍偷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达到“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认定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排查,对搞形式、走过场、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上下连责”,既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12369110。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打击恶意和非法排污行为纳入日常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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