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年08月07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8〕37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辛集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监督和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若干规定》(办字〔2012〕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是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而联合召开的工作会议,是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加强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是工会组织从宏观和源头参政议政、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普遍性、全局性、机制性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贡献力量。
第四条 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均可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商议,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 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市总工会在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筛选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经市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和市长审定,也可由市政府直接确定。议题确定后,由市总工会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做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2.市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市总工会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部署、举措和成效等。
3.研究关于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问题。
4.研究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及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问题,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
5.研究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等问题。
6.研究工会自身建设方面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7.研究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一般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联系工会工作的负责同志、与议题相关的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相关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副主席、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议题相关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第八条 联席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共同承办。
第九条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总工会共同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集市人民政府辛集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辛政〔2005〕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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