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做好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做好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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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政办发〔2018〕9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
行政许可等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7号)要求,对河北省衔接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了认真衔接,我市相应衔接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8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审批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涉及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制定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二、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公开情况报市审改办备案,同时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
附件: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8项)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衔接省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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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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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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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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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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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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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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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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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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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尽快修订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标准和要求;加强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有关法规规定,依法实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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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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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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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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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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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相关举措,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进行就业失业登记,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做好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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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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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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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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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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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交通运输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维修业务标准,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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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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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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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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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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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农牧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对农机维修经营者的监管,确保维修质量。对维修使用的零配件加强检查,确保符合标准。严禁拼装、改装整机、承揽维修已达报废条件的农机。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能力和水平。3、农机维修企业要加强自律,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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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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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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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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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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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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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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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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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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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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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审批后,市农牧局畜牧兽医部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取消审批后,改为实行报告制度。待“船舶进出渔港报告制度”正式印发后,组织法规培训班全面贯彻落实。2、按照农业农村部开发使用“船舶进出渔港报告系统”的统一部署,组织操作培训班和宣传会议,全面贯彻落实。3、在渔业捕捞生产月份,加强对重点渔船进出经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我省渔业港口的执法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渔业船舶执法检查行动。4、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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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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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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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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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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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事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要求,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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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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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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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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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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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事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要求,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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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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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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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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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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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事项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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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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