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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2018年10月08日         字体:[   ]

 
政办字〔201851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五代移动通信(5G)是面向2020年以后移动通信需求而发展的新一代移动通信利器,将拥有极高的频谱利用率和能效,在传输效率和资源利用方面相对第四代移动通信(4G)有一个量级的提高,未来将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紧密结合,开启一个万物互联的全新时代。为进一步助推“智慧城市”建设,支撑“大智移云”发展,统筹社会资源,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加快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推进站址资源共建共享和社会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5G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公众利益,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按照集约化、同步化、系统化要求,科学编制全市5G基站站址规划,提升我市共建共享水平,防止无序重复建设,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共建共享,综合利用。积极推动通信基站资源与社会塔(杆)资源的双向开放、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合理共享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交通指示牌等社会塔(杆)资源,全面部署5G站址资源,降低5G商用部署难度,加快我市信息化进程,提升通信网络发展效率,迅速形成覆盖全市的高速5G通信网络。
坚持安全环保,协调发展。科学评估论证5G基站电磁环境,制定完善基站技术、外观、配套条件等相关技术规范,减轻基站在建设、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既保障公众健康,又满足5G发展需要,切实保证电磁环境安全。
(三)总体目标。2018年,全面梳理全市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情况,编制完成5G基站站址规划,推进通信基站与社会塔(杆)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共享。
2019年,按照国家关于5G发展部署,建设小规模实验网,加快推进城市5G基站建设。
2020年起,启动5G规模化商用,完善城市及热点地区5G网络覆盖,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5G基站站址统筹规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指导5G基站站址规划的编制工作。铁塔公司要汇集全市基础电信企业的5G基站站址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2G、3G、4G基础上,确定可合理共享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数量、空间分布等,提供基础资料,协助编制5G基站站址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和报批程序,加快规划审批进度,将5G基站站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二)加强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社会各类塔(杆)资源的开放共享。推进通信基站塔(杆)资源与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双向共享和相互开放,保证5G基站站址快速部署。通信基站塔(杆)资源要向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开放共享,各行业在信息化建设时应优先使用通信基站塔(杆)资源,实现通信基站塔(杆)资源的社会共享。鼓励公安、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向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开放所属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推动电力杆开放共享。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开放共享设施作为5G基站布局的站址资源。政府各部门在规划新建多杆合一公共设施时,应统筹考虑5G基站建设需求,并为未来5G基站建设预留空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三)保障5G基站站址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大对5G基站站址用地的支持力度,将5G基站站址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及时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5G基站建设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权证办理。(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加强公共区域向5G基站建设开放。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公共区域,以及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要向5G基站建设开放,为基站站址、通信机房等建设预留空间。协调开放公路、铁路、桥梁、绿地等基础设施资源,为5G基站建设提供便利。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5G基站选址和基站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保障5G基站选址和建设。5G基站选择站址要充分利用现有2G、3G、4G基站资源,不足部分,会同市有关部门,利用监控、路灯、道路指示、电力杆等设施,合理共享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对选址困难的基站建设,相关单位要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六)强化5G基站的电磁环境安全。市局要加强5G基站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指导、监督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开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要坚持把电磁环境安全贯穿5G基站布局、建设的全过程,遵守并执行国家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对需纳入环境管理的5G基站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对半径50米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的5G基站,投入运行后尽快对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确保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加大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电磁环境问题,及时公开5G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七)推动5G基站与城乡建设环境和谐统一。新建5G基站应符合城市市容景观美化和环保要求。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要积极推进5G基站的小型化、美观化建设,结合5G基站建设场景,探索多样化基站部署方式,实现与城乡建设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根据移动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合理、合法设置基站,满足公众移动通信消费需求。进一步深化共享,加快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保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责任单位: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建立5G基站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5G基站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和服务,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地执行,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要梳理基站建设各个审批环节,研究制定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二)强化监督检查。5G基站规划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5G基站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已规划的基站建设适时进行调度,切实解决5G基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5G基站规划建设的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公司等通信铁塔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5G基站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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