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0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8〕63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稳妥推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照《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许勤省长批示精神全面稳妥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联组办〔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脱钩目标
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推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做到“四自四无”(即:自愿发起、自选负责人、自筹经费、自主办会,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在职公务员兼职任职),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切实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功能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二、脱钩主体和范围
脱钩主体是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一)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纳入脱钩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管理的除外):
1.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
2.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资产财务有关联的;
3.与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有主办、主管、联系、挂靠关系的;
4.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担任或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职务的。
(二)参加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市民政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三、脱钩任务
全面稳妥推开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行业协会商会要在机构、职能、财务、资产、人员、党建和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并在脱钩过程中逐步理顺管理机制。
(一)机构脱钩。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限期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行政机关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应设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
(二)职能脱钩。脱钩过程中,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剥离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职能提出具体意见。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不再有隶属关系,也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结合脱钩工作,对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制定清单目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移交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章程和自身情况承接相关事项。
(三)资产财务脱钩。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按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厘清产权归属,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对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按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制定的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清理腾退。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不得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没有独立账号、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财务由行政机关代管或集中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彻底取消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
(四)人员脱钩。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由所属行政机关妥善安置;本人自愿继续留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的,退出公务员管理,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职的在职公务员,限期辞去兼任职务。
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职的,应符合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精神和要求,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方可兼职。
(五)党建、外事脱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按照上级的规定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外事工作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不再经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审批;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由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承担。
四、工作步骤
(一)细化方案。列入脱钩名单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对人员、财务资产、职能和机构等方面情况逐项进行摸底自查,填报《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核。
各业务主管单位逐一与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制定更加具体的脱钩实施方案,要有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涵盖“五分离五规范”的内容,其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方案形成后连同填好的附件2一并送交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复后实施。
(二)实施脱钩。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完成与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指导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到审批局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核准手续,或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脱钩工作完成后,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将脱钩工作完成总结、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附件3)以及各行业协会商会变更登记手续一并报送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评估。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脱钩工作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全面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立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指导实施脱钩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国家、省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做好脱钩各项工作,确保脱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脱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将相关配套政策落到实处。市民政局要履行好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时指导和解决脱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向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讲明脱钩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使其增强脱钩信心,为脱钩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正面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脱钩改革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附件:1.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
2.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情况统计表
3.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
附件1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 刘士民 副市长
成 员: 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
梁长存 市民政局局长
李建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来 滨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韩志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占威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峰 市编委办副主任
段彦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扬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柴志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林哲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李 朋 市商务局副局长
邓彦鹏 市农牧局副局长
郝占计 市老干部局副局长
吕润航 市农牧局副局长
贾广川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晓存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徐 尧 市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穆盼辉 市工商联主任科员
张忠良 市科协党组成员
王建卫 人民银行辛集市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梁长存同志兼任。
附件2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基本情况统计表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填写、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填 表 单 位(盖 章): 填表人: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盖 章): 联系人: 电话:
(一)基本信息
(二)机构情况
(三)职能情况
(四)资产财务情况
(五)人员情况
(六)党建情况
(七)外事情况
(八)举办报纸期刊杂志情况
(九)联系挂靠情况
(十)脱钩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3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
(辛集市行业协会商会填写、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填 表 单 位(盖 章): 填表人: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盖 章): 联系人: 电话:
(一)基本信息情况
(二)机构分离情况
(三)职能分离情况
(四)资产财务分离情况
(五)人员管理分离情况
(六)党建分离情况
(七)外事分离情况
(八)举办报纸期刊杂志情况
(九)联系挂靠关系取消情况
(十)脱钩后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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