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1月20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8〕7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辛集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2017—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根据《河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冀教基〔2018〕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增强活力,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吸引力,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政府统筹,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攻坚合力;注重资源配置、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统筹发展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2.坚持精准发力。紧密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实际,以改革为动力,既要着力解决我市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尚未建立、普通高中班额大、普职发展不协调、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建设能力有待提升等共性问题,也要逐步解决科学引导学生按照个性发展和成长规律自主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等导向性问题。 3.坚持突出重点。以增加足量学位、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为重点,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有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2.2%以上,逐步提高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落实;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师队伍更加优良,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普及水平。努力扩大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总量,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落实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 (二)优化布局结构。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积极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利用高中教育资源,方便学生就学。 (三)加强条件保障。落实《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加强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努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优化资源配置,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收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四)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按照新高考改革要求,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普通高中课程选择性,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职业教育专业吸引力,加强技术技能培养和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教育资源 1.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概算投资4150万元,改建辛集市第二中学宿舍楼,新建辛集市第三中学综合楼,改建辛集市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学校餐厅和操场。概算投资1300万元,为辛集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和育才中学配置理化生和通用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取消辛集市育才中学初中部,举办高中教育。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大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 2.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工程。概算投资9900万元,实施辛集市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通过改扩建校园、购置实习实训设备,使校园面积、建筑面积、实训设施配备基本达标,办学规模由现在的2000人增加到3600人左右。概算投资410万元,为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改扩建餐厅。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以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重点,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打造一批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和综合实训基地,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1.加大专项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面实施攻坚计划,积极筹措市本级财政经费,加大本级财政对攻坚计划的支持力度。 2.保障运转经费。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措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严格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市政府统筹,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立动态的学费标准调整机制,指导高中阶段学校合理收费,保障学校运转经费。 (三)落实扶困助学政策。认真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积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核定教师编制,补足配齐师资。按照高中发展规模以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为学校及时补充配齐教师,重点配备普通高中短缺学科专任教师和职业高中“双师型”教师。积极探索采用选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 2.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照“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的思路,充分发挥国培和省培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我市教师培训经费人均1000元/年标准,加强高中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发挥好北京大学“专攻北大”实验班课题项目落户市一中的优势,借才引智,借势提升,实现弯道超车,大幅度提高高中教师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3.建立校际教师流动机制。探索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和交流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积极联系省内外优质高中学校来我市培训指导,组织我市高中教师到优质高中学校跟岗学习,提高我市高中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建立市域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的机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建立学习困难及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帮扶机制,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改革普通高中评价机制和办法。落实《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完善各项评价指标,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依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价。 (七)改进招生管理办法。贯彻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健全教育、人社等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努力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行将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80%的招生计划向市域内初中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严禁公办高中跨区域招生,严格加强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逐步将跨区域招生的民办高中招生管理纳入生源地统筹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统筹实施,研究政策规定,提出工作建议,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大力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落实经费政策,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运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技工学校发展,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加强督导考核评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纳入督导考核内容,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及问责机制,跟踪工作进程。 (三)营造良好气氛。组织全市媒体、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职业教育宣传周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元化的成才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