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28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8〕82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我市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执行《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技术支撑、加大行业监管、完善政策扶持,着力构建全链条、网络化、标准化、可追溯、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为新时代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新局面奠定商贸物流基础。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鲜活农产品物流冷链配送率提升到10%以上,农产品损耗率降至15%以下,冷链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普遍增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物流网络建设 1.构建冷链物流网络。依托石家庄机场及我市铁路、公路货运站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引导传统公路货运站向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辛集保税物流中心、赤道实业等物流聚集区建设,统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构建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高效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推进农产品全程冷链。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有效衔接,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结合产业扶贫,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产地冷藏保鲜库,实现源头冷链错峰上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市发展改革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负责) 3.畅通城市冷链渠道。立足服务京津消费大市场,谋划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冷链物流园区,引导行业聚集发展。围绕实施城市共同配送工程,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和冷链配送设施,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着力解决“断链”问题。(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二)创新企业经营模式 1.打造全链条冷链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冷链物流理念和技术,支持我市便宜坊超市、翠王果品有限公司、裕隆保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战略重组等方式,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共建共享冷链设施,创建覆盖生产基地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拓展冷链增值业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供销联社负责) 2.鼓励多种经营模式创新。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利用低温冷库等设施资源,与中小微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深度合作,为小型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条件。(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负责) 3.拓展国际冷链市场。依托辛集保税物流中心,谋划建设冷链多式联运中心,开拓国际冷链物流市场。(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提升信息化、标准化水平 1.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在冷链物流领域的开发应用。支持冷链物流车辆配备定位跟踪以及全程温度自动监测、记录和控制系统,整合各作业环节,实现全程温控、高效运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搭建冷链公共信息平台。积极参与省“产品+冷链设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相关企业建立冷链物流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系统,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信息化、数据化、透明化、可视化。推动冷链仓储物流企业与电商平台和农产品直销体系对接,促进冷链物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供销联社负责) 3.执行冷链物流标准。严格执行各类省级冷链物流标准,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 4.推进地方标准工作。积极参与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征集、立项等工作,支持骨干龙头企业参与制定省级冷鲜肉、水产品、冷冻食品及餐饮物流配送等行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 (四)保障技术和智力支持 1.鼓励新型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对标国际标准,使用绿色环保材质以及安全环保节能的制冷剂和制冷工艺大力发展新型蓄冷材料,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加强生鲜农产品、易腐食品存储保鲜技术研究,加强适用于生鲜食品保存、运输和销售的陈列装备和技术研发。支持冷链冷藏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对获得授权的冷链冷藏新技术专利,按省专利扶持政策规定给予支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推进新型装备应用。加速淘汰不规范、高能耗的冷库和冷藏运输车辆,取缔非法改装冷藏运输车辆。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从运行状况等方面对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开展认证,推广专业化、轻量化冷藏运输车辆,大力发展标准冷藏集装箱业务,促进冷链物流作业环节以及不同交通方式间的有序衔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辛集邮政分公司负责) 3.加强人才教育培训。支持辛集市职教中心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冷链物流人才培养,积极参与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市教育局负责) (五)促进物流企业长效发展 1.保障冷链物流建设用地。做好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永久性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降低冷链企业融资成本。拓宽冷链物流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创新配套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 3.降低冷链车辆通行成本。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完善、优化冷藏运输车城市道路通行证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推行网上申办审批机制,提高办证效率和服务质量。重污染天气启动汽车限行措施时,对城市配送冷藏运输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减少冷链企业运营成本。支持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进一步整合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证照事项,实施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1.积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探索建立对运输环节制冷和温控记录设备合规合法使用的监管机制,将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物流全链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检查。将配备温度监测装置作为开展冷藏运输业务的强制性要求,在车辆进入营运市场、年度审验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公安局负责) 2.完善冷链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征信机构和各类现有信息平台的作用,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研究将全程温控情况等技术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有关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冷链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及时公开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辛集市邮政分公司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政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做好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积极参与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加强协同发展能力,建成一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产品流通创新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加强组织机构保障。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相关方面建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