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的通知
2019年02月09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19〕4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
为扎实做好2019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全面提升承办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实行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承办工作牵头负责,抓好工作指导,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好组织和落实。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认真研究办理,妥善解决处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构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查督办,做好服务保障。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的指导,推动承办工作均衡发展。加强承办工作研讨交流,学习先进设区市经验作法,推动全市承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 二、深入分析调研 各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逐件梳理清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责任。根据办理任务责任分解情况,填写《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1),送达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承办单位要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综合分析,从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中,抓住热点难点和代表委员关注点,提炼出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和信息,从专业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形成专题报告,报本单位负责同志决策咨询参考,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办理过程中,既要对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个案研究,又要对同类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内涵,认真谋划解决问题的路径。 三、坚持依法办理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开展办理工作,规范承办工作行为;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答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前瞻性、改革性较强的,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积极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因条件限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争取列入规划、计划,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因政策、条件制约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作出说明解释,取得代表委员理解。 办理过程中遇有问题需请示时,要边办理边请示、先请示后答复,不能以请示代替答复,也不能借请示转移办理责任。承办工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四、突出工作重点 市政府办公室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筛选确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点事项,组织承办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围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映突出的问题,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筛选确定1—2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填写《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对市政府确定重点事项和承办单位确定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包案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详细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协调督导;实行开门办案,主动走访问效。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到办理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解决一方面重点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 五、注重民主协商 实行“先协商、后答复”,边协商沟通,边办理答复。大力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等开门办案做法,创新办理方式和路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视察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汇报工作情况,查看工作进展,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倡导和推行网上办理,鼓励媒体开展跟踪报道,畅通代表委员监督和参政议政渠道。 深入开展走访,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到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方案,办中主动求计问策、共商办理措施,办后虚心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根据代表委员意愿,可采取面对面、电话、微博、微信、视频等方式走访,并作好书面记录,最终做到100%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承办工作的理解和满意。其中,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任务合计在1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面对面走访率要达到100%,11至29件的达到50%以上,30件以上的达到30%以上,坚决杜绝委托走访。走访后及时填报《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详见附件8),并于2019年8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六、强化督查落实 加强督办考核。坚持将承办工作纳入市政府及承办单位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实行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事项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办;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或反馈不满意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承办单位要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网络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定期通报等形式,全力抓好落实。 认真复查落实。承办单位在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后,适时进行“回头看”,逐件梳理核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对承诺给予解决的,切实抓好落实;对答复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积极推进实施;对工作取得新进展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破解难题。承办单位要将复查落实情况填写《2019年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详见附件9),并于2019年9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汇总,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跟进反馈意见。对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中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办理的,承办单位要自接到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交办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研究办理,弄清事情原因,改进完善工作,当面走访沟通,争取最佳效果。进一步研究办理情况要书面反馈相关代表委员及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七、认真总结宣传 承办单位要积极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河北人大工作通讯》、省政府办公厅《承办工作通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河北提案工作》等媒体刊物,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做好年度承办工作总结,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附件:1.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