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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7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字体:[   ]

 

 

辛政字〔2016〕4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个人的用地行为,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秩序,促进辛集市经济社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政府部署的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16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国土资源监管力度

(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制止处置到位。同时加强国土资源服务站力量,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人员并配备必需的交通和办案设备。要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责任,构建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国土违法防控工作网络,主动开展巡查工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在违法初始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复耕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对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制止、早处置。

(二)国土资源局要严格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坚持全面巡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按照本部门职能依法按程序制止、调查和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依法需要追究党纪、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向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机关移送。完善12336等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受理工作,有效拓宽基层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手机执法平台的作用,切实履行通报制度和报告制度,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率。

(三)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乡镇、园区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局主管负责同志召集各乡镇、园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共同召开,对土地违法案件发现、制止、查处、联合执法等事项进行工作信息交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整治对象和标准

针对我市违法用地的严峻形势,为遏制违法用地的蔓延势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对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及2016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拆除到位、没收到位、罚款到位、符合办理用地手续的办理用地手续到位。对新发生的、正在进行施工的违法用地,要坚决拆除,不能让其形成违法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阶段(2016年4月12日至4月20日)。

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工作氛围。将违法用地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园区,明确责任人员、明确任务。逐案逐户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全力依靠群众,积极争取被拆除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争取自拆,减少强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1、通过补办手续进行整改。对列入整治名单的违法用地进行分类整改。一是对设施农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符合政策的全部进行备案;二是对事关群众生活和利益的住宅违法占地,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合法手续;三是对园区重点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先缴纳罚款,然后补办用地手续;四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尽快补办合法手续。

2、通过拆除复耕进行整改。按分类整改措施不能整改的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和2016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依据《辛集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辛办发〔2014〕7号)文件精神,由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国土中心所、公安派出所、电管所、村委会等相关单位配合,予以强制拆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随时进行调度。

(二)严厉督导问责。一是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办、国土资源局联合成立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全程巡查督导。督导组要对市委、市政府负责,真正发挥督导作用,要严于督查,敢于问责,对等待观望、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提出严厉批评,并及时报告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将2015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以及2016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的拆除情况每天上报督导组,市政府每周按违法用地发生宗数、拆除宗数、拆除率进行排队通报,每周调度一次。三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对专项行动中工作落后的乡镇、园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能完成工作进度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营造整改氛围。电视台、新闻中心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打击违法用地的标语,每周有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的新闻,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气,对阻挠执法、拒不整改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旧的违法后悔占、新的违法不敢占”的浓厚氛围,全面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附件:1.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乡(镇、园区)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日报表


附件1

 

辛集市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田耀筠  市长

常务副组长:来广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杨惠欣  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陈  浩  市法院院长

成      员:韩树锋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耿彦亮  市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耿建合  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秦亚峰  市监察局局长

            杨国栋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姚卜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申玉山  市规划局局长

            崔建旺  市城管局局长

            马怀建  市环保局局长

            范玉柱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玉振  市农牧局局长

            李运藏  市林业局局长

            赵航舰  市水务局局长

            吕树春  市安监局局长

            袁福聚  市工商局局长

            王菊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建时  人民银行辛集支行行长

            张朝锋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耿建合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黄兴君同志担任。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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