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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年12月26日         字体:[   ]

 

辛政发〔2016〕2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方案》已经市委第四十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0日

 

 

辛集市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

工 作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科学有序推动有条件的村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委员会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冀民201631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撤乡设镇和撤镇设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和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民2016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市政府驻地镇(辛集镇)所辖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村委会。

二、目标任务

从2016年开始,根据我市实际,按照辛集镇所辖村20%的比例启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试点工作,到2017年6月底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2017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到2018年底,辛集镇所辖区域内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比例达到70%以上。其他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村委会同步启动。

到2020年底,辛集镇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基本完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6年11月)

1、成立机构。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辛集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辛集市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

2、调查摸底。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规划区范围内的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照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基本条件(集体所有耕地已无法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劳动力已转移至非农产业;ƒ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关系明晰)进行分类排队,建立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台账。

3、制定方案。辛集镇要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开展试点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6月)

1、确定试点。辛集镇要按照符合条件村委会总数的20%确定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名单连同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台账报省、市备案。

2、动员部署。辛集镇、有关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会、部署会等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试点工作。

3、业务培训。辛集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将有关政策、条件、程序、方法等培训普及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依法、积极、稳妥开展。

4、组织实施。辛集镇要及时组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试点工作组,入村推动完成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按照“乡镇政府提出建议—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市政府批准—省民政部门备案”的工作流程,做好村委会撤销、居委会设立审核批准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做到工作人员到位、资源配置到位、外部标识到位、工作对接到位,实现原村民与新居民全员无缝隙管理。

5、评估完善。有关部门、辛集镇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总结经验,完善方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20年6月)

1、推广试点经验。辛集镇要参照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改进方法,细化方案,强化举措,整体推进。

2、实施集中攻坚。针对村情复杂、矛盾纠纷大的村,成立联合工作组,驻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查找深层次症结,化解突出问题,制定攻坚克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验收评估小组,制定验收标准,组织验收评估,了解群众反映,确认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辛集镇对本辖区内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搞好协调服务。财政、农牧、国土、住建、公安、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为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创造条件。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展公共服务的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文广新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依法规范操作。在改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指导监督;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借村委会改为居委会之机私分集体财产、突击发放现金或实物等。

(四)平稳推进,确保稳定。要树立提前研究意识、提前预判意识和提前解决问题的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落实好稳定工作预案,做到成熟一个改一个,切忌强行推进,确保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稳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附件:辛集市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辛集市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耀筠  市长

    副组长:张  向  副市长

成 员: 韩树锋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长存  市民政局局长

王信凯  辛集镇党委书记

李胜法  市财政局局长

李玉振  市农牧局局长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卜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范玉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樊国文  市国税局局长

高永强  市地税局局长

刘  占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苏耀  市教育局局长

高俊岭  市司法局局长

马怀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  兵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高永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秦占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梁长存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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