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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年05月07日         字体:[   ]

 

 

 

辛政字〔2016〕22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建立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和《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市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的方法,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显著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大群体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多元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总人口的38%,人数超过23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人数达到31万。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标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2%以上,超过57万人。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基本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更加完善,确保每年组织1次以上有计划、有规模的体质监测工作。

——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400个以上, 建设1-2个滑雪场或室内滑冰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区实现“3+X”工程全覆盖,城市街道和行政村健身设施实现100%全覆盖。

——普及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依托欢乐谷滑雪场,每年举办2次冰雪赛事活动,打造1-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全市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协、农民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以及其他行业体协、人群体协、单项体协等。各种各类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100%的城市社区,8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普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站(点),逐步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基本形成。城镇居民平均每800人、农村每1500人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基层站点数量超过200个,95%以上的健身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获得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700人以上,获得国家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40人。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加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健全心智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传播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充分利用辛集生活频道、辛集新闻频道、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等,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宣传全民健身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借助“全民健身日”自行车比赛、全市健身展演、全市篮球联赛及其他体育赛事,加强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使“运动让生活更美好”“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健身生活化。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丰富完善我市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象棋、自行车、跆拳道等我市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赛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健身球操、广场舞、空竹、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门球、气排球、拔河等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每年举办30次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重点打造全民健身日自行车比赛、全市篮球联赛、全民健身展演等品牌和亮点赛事活动。不断创新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提高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结合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传统节假日和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开展好“全民健身日”、“双节健身月”等传统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开展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做大品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体育赛事活动,提高社区运动会、环城自行车比赛、元旦长跑、滑雪、滑冰、自行车、武术、太极拳、轮滑、信鸽、风筝、空竹等品牌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影响力。在体育赛事活动中,设立老年人、残疾人组别,促进健全人与残疾人体育运动融合发展。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支持和引导群众体育组织加快发展。推进体育组织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改革进程,加快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加强体育组织的党建工作。

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建设和发展,对于基层和单项协会建设给予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健全全民健身基层组织。重视新型体育组织发展,引导和培育民间草根及网络体育组织规范化发展。推进“互联网+体育”的发展模式。重点扶持我市发展较好的自行车运动协会、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象棋协会,积极培育跆拳道协会、羽毛球协会、汽车摩托车协会、信鸽协会、钓鱼协会、足球协会、广场舞协会、老年体协、农民体协的发展。努力为他们提供资金、协调、活动平台、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以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充分发挥乡镇文体站、社会体育指导站的阵地作用,为常年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最终形成市、乡镇、街村三级体育组织网络体系。

(四)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立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台账体系,制定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明确中短期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城乡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级体育场、笼式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广场等的建设,创建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继续实施乡镇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健身条件和环境,形成市、乡镇、街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扩大增量资源。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配建健身路径、篮球场、乒乓球室等全民健身设施。合理利用市府广场、润泽湖公园、柳润庄园、欢乐谷等景区、郊野公园、城乡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资源,因地制宜的增设小型多样的生活化健身休闲设施。

盘活存量资源。建立公共体育设施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已建公共体育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其性质或用途。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提高服务标准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五)加强“互联网+全民健身”建设,形成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大格局。依托“e众体育”APP网络平台,将全市的体育惠民政策、基础数据、健身知识、场馆设施、竞赛表演、赛事动态、户外活动、健身休闲、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体育产业等各种体育公共服务及时在网上发布,实现线上服务,动态交流。同时,促进体育健身和医疗、教育、文化、旅游、商业、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给公众带来多样化、智能化的体育健身休闲新体验。

(六)加强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等高规格、高级别的体育赛事落户辛集,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以竞技比赛带动全民健身活动,激发全市人民的参与热情,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普及和发展,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对接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结合我市总体战略和重大工作部署,谋划一批全民健身项目工程,推动全民健身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旅游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

围绕我市“十三五”总体规划目标,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在鹿城街道社区、市区和周围条件较好的和睦井乡、新垒头镇、田家庄乡等乡镇,每年建设1-2个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挥我市地理区位、便捷交通、生态环境等优势,依托东部新区、高铁新区开发,积极承接京津养老、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服务转移,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产业园、户外活动基地,打造健康活力新城。

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加强对体育旅游精品景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探索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乡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名片,逐步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化、生活化。

(八)拓展大众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借助我市每年一度的国际皮革交易会,拓展我市全民健身对外交流渠道,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利用我市承办河北省青运会篮球比赛、申办2017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全国残疾人乒乓球赛等机会,推进全民健身特色项目、品牌活动、举办高规格体育赛事的经验交流,扩大学习交流。通过外出参观、考察和交流,积极学习北京、江苏、山东、浙江等地以及本省先进地区的全民健身先进经验,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九)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和农民体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农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水平。

广泛开展学校体育运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各类学校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上好体育课,开展各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办好各类体育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努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着力推进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作用,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鼓励支持妇女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妇女群众的文体生活,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有计划的培养一批不同年龄的妇女健身活动骨干,带动妇女健身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妇女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大力发展和积极促进足球运动、冰雪运动等我市薄弱项目的发展。“十三五”期间,每年建设1-2个标准足球场、一定数量的非标准足球场,完善欢乐谷滑雪场的提档升级,利用体彩公益金并争取上级支持,建设1-2个室内冰雪馆。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按照建立“大群体”工作格局的新要求,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政府主导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做好计划落实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协调联动。各部门按照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体育部门与各部门和群团组织间共享数据、场地资源,重点推进体教、体文、体医、体旅融合发展,更加注重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同发展。重视发挥智库作用,辅助政府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决策和咨询服务,在顶层设计和创造性落实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建立多元资金筹集机制,按照国家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70%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7号)精神,完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全民健身事业,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明确全民健身发展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我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全民健身评估制度。采用多主体、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和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和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完善全民健身评估统计制度。做好全民健身基础情况调查及数据分析,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提供支持。

(四)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有效发挥全民健身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选拔、推荐省级、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定期开展表彰会,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方式,向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城乡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等实行工作奖励。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试行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

(五)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研究,切实提升科技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了解掌握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维护、使用等全方位信息,逐步建立专业、完备、全覆盖的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健身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等信息,形成全民健身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实现全民健身工作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根本改变,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定标准。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广泛开展达标活动。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技术健身指导,健全体质测定服务机构,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广“运动处方”,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建设运动性伤病防治和康复医疗机构。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基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体系。吸引、组织从事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吸纳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体育行政部门要提供社会体育指导经费,用于培训、业务交流、表彰奖励,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加强对高危险性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的管理,逐步做到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和指导高危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持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

(七)完善法律政策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加大学习、宣传、贯彻体育法律、法规的力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和社会资本投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加快将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建立《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文广新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辛集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制定本计划配套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

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生、广电新闻出版、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

(二)加强绩效评估。市政府根据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执行职责的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督检查,采取“两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对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督查和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以及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针对目标任务中的量化目标和完成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民健身发展状况评估报告》。2020年市政府组织专项评估小组对《辛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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