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名    称: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017年12月20日         字体:[   ]

 
辛政发〔2017〕17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提高我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增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基本服务水平、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各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摆到重要位置,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的优势,积极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努力营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市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70%以上,市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客运线路全部实现公交化运营。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对纳入我市公共交通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列入我市投资建设计划。重点建设综合公交枢纽、换乘枢纽、停保场、调度中心、充电站、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等基础设施,推进步行道、自行车道等配套交通服务设施建设。
推进高铁站公交综合枢纽建设,确保2018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谋划工业路换乘枢纽建设;加快市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改善公共交通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鼓励使用纯电动绿色公共交通车辆;逐步提高大容量、低踏板、空调车等车辆的比例;完善车内辅助服务设施,不断提高车辆的乘坐舒适性和运行可靠性。
(二)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研究制定公交优先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缓解城市拥堵;科学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增强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
(三)提升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公共交通”战略,2020年底以前要建设完成公共交通智能调度指挥系统,所有公共交通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调度、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公共交通调度管理实现智能化。积极推进电子站牌建设,建立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实时、便捷、人性化的公共交通信息服务。推广普及公共交通一卡通,加快一卡通系统建设和设备安装,2017年底前实现与省部一卡通平台的对接。
(四)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市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到企业经营成本核算范围。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快开展公共交通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按照“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把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列入公共交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的支持保障力度。公共交通企业要坚持“车头向下”,把公交线路延伸至市区周边乡镇、街村。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的均等化。
(六)提升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要不断优化公共交通运行线路,实现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开通观光旅游线路、夜间运行线路等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模式。认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公交服务品牌,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全面增强公共交通的品牌竞争力和服务吸引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把推进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共同推动我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加大对公共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公共交通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我市公共交通发展。
(三)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的综合调控,科学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进行滚动修编、完善,发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要把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当中,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四)保障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划拨政策,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监管,严禁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予以收回并重新供应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交通企业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立体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主要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综合开发,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五)加强监督考核。市财政、交通运输、物价、审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等指标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运力资源配置、发放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

 

辛集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解决我国城市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压力,国家提出了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2013年我省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5号),对各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缓解我市市区交通拥堵、增进节能减排,提高政府基本服务水平,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促进我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在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必要性

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目前,我市市区共有公交线路4条,车辆92台,年客运量500万人次左右。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虽然取得较快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线路线网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机制尚不健全等。为全面推动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实施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实施意见》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增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基本服务水平、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摆到重要位置,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

第二部分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市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例达到70%以上,市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客运线路全部实现公交化运营。

第三部分是主要工作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行动计划”;三是提升公共交通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五是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六是提升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这六个方面主要工作中又包含若干项具体工作。

第四部分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有五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共同推动我市公共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建立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明确把公共交通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到公共财政体系,支持公共交通发展,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我市公共交通发展。三是注重规划引领,《实施意见》提出要科学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根据实际进行滚动修编、完善,发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四是保障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实施意见》对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实行划拨政策,并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监管,严禁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与运力资源配置、政府补贴等挂钩。

  

 

                                                                                 二一七年十一月


Title

主办: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辛集市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冀公网安备13018102000135号    冀ICP备13017949号-1  网站标识码1301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