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发〔2018〕6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冀政发〔2018〕3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辛集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辛集市贯彻落实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迫切需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企业、项目、平台、基地为载体,以人才、技术、标准为重点,以成果转化、品牌培育、军民融合为途径,以要素配置和优化环境为保障,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新高地,着力打造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原则
1.聚焦主攻方向。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选择大数据与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未来产业等9个领域,作为未来三年主攻方向,以重点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整体跃升。
2.强化载体抓手。抓要素资源配置,调整财政资金、建设用地等要素配置方向,加大对重点领域内企业、项目、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抓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技术研发、高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提升行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抓政策创新和环境优化,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抓督导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确定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加强督导,充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3.发挥两个作用。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发布专项指南、实施财政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实施激励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竞争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技术企业和高端创新平台,调动全球创新资源,实现产业发展的“无中生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企业在领域选择、对外合作、投资决策、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
(三)行动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大数据与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等9个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主营业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企业竞争力得到新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企业,突出抓好燕园众欣、紫熙科技、金士顿扩建、天泓环保、微视酷VR人工智能、溅射靶材、高精度线性滑轨等项目建设。
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重点抓好国家级空气轴承军民融合创新中心,省级生态皮革、节水农业、谷物食品、废弃油再利用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2018年内新增院士工作站5家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个以上。到2020年院士工作站达到15家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5个以上。
集聚发展形成新格局。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努力打造好20个全国性产品研发生产示范基地,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积极上项目、扩规模、拓市场、增实力,努力在更高层面、更大舞台上打响辛集制造品牌。
(四)行动部署
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4个专项行动,顺应高成长性行业发展要求,面向全国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分工,推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顺应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发展质量,推动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推进原材料向新材料转变,增强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密切跟踪前沿技术,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
按照《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大数据与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未来产业9个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附后),组织实施6大工程,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一)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依托金士顿、申科、铁科腾跃等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对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冀雅电子公司整体搬迁、冠靶公司高性能溅射靶材、维迪公司线性滑轨及配套滑块、紫熙公司3D打印等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化集成与应用,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转化和商业化。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动态储备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
(二)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在高端装备、新材料、光伏风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行动,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标准化车间等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打造智能车间、绿色工厂。
(三)实施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依托行业优势企业,部署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2018年内,完成燕园众欣、金谷油脂等企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完成昊华集团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完成天泓环保、德诚门业等企业的省级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到2020年,新建4家省级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
(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政产学研用服合作,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能够落户我市。
(五)实施标准体系创建工程。探索建立标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同步推进机制,支持优势企业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接活动,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实施创新百强培育工程。筛选一批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省创新型领军企业计划。加快建设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双向流动、重点科研项目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品牌产品。
(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聚集,努力建设好20个全国性产品研发生产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优质产业集群。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强化目标导向和督导问责,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快构建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市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四)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入银行资金、民间资本;探索引导基金托管方式,提高母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加对重点项目的直接投资比例。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经济开发区组建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省外优秀投资团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
(五)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专项行动中投资较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纳入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入区发展。健全产业用地供应机制,分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高端人才、创业精英引进计划。引进一批急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七)全面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雄安新区创新论坛、石家庄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张家口全球企业家创新发展论坛、衡水湖“”论坛、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吸引外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招商指引目录,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型企业招商。对来我市投资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深化与京津协同发展合作关系,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跨区域创新协作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平台,融入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网络,引进组建一批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权运作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京津科技成果到我市转移转化。
(九)完善市领导分包服务企业制度。围绕优化企业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目标,开展市领导分包服务企业活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省市重点项目中,选择示范性好、创新性强、成长性高的10家企业由市领导分包服务,定期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省政策支持范围,加快培育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转变政府支持方式,加大对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打造、创新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十)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度,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附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督导各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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