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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0日         字体:[   ]

 

辛政字〔20183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精神,按《河北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冀政字〔201755号)和《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冀国土调查办2018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对该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主要

查清全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需要。

、切实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和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等专项调查;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乡、镇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冀国土调查办20182号)要求,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力争2020年12月通过省级成果验收,完成各项任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本级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在调查中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涉及部门不同统计口径和空间交叉重叠等问题,由国土资源部门与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会商认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所需调查经费,要统筹安排,将所需调查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部门协作

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具体负责调查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负责成果检查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调查工作经费;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最新行政区划及勘界、地名等成果资料,参与调查所涉行政界线和地名的核对;环保部门负责提供生态保护界线、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建设成果资料,参与生态保护界线的认定;住建部门负责提供城市、建制镇和村庄规划成果资料,参与城市、建制镇范围界线及地类的认定;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河流、湖泊、水库、水工建筑等水资源调查成果资料,参与河流、湖泊、水库等区域地类的认定;农业部门负责提供耕地、园地、牧草地等农业用地调查和备案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资料,参与草原牧区范围、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等认定;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林地、湿地、生态保护界线划定、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建设成果资料,参与林地、湿地、林区范围的认定;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

、切实搞好宣传培训工作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和新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对第三次土地调查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报道和积极舆情引导。大力宣传第三次土地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进步,以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利用、耕地和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社会各界知晓土地调查、支持土地调查、配合土地调查,为土地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局意识,真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辛集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331日


附件

 

辛集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立明    副市长

副组长:郭新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秦占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马文辉    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

            裴学良    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穆建影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赵西建    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彦鹏    市农副局长

          尚锡凯    市林业局主任科员

          陶卫东    市统计局普查调查中心主任

          温  超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温超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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