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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2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12日         字体:[   ]

 

辛政字〔2018〕4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河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741号)要求,结合我市土地资源利用及粮食生产布局现状,特制定辛集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基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103万亩,其中小麦58万亩,玉米45万亩。2018年完成规定任务落地到片区和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基本要求

(一)划定范围

为满足农业生产管理需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装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限、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限等,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片块边界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

(二)划定标准

1.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

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

3.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

4.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5.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划定。

(三)工作重点

1.地块划定。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路桥涵渠等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2.上图入库。将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更新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衔接。

3.建档立册。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

4.精准化管理。记录并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种植情况变化信息,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等基本情况;记录并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等基本情况;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

四、推进步骤

(一)准备工作。主要是收集相关文件、图件、数据等资料。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等规划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遥感正射图像资料等。

(二)图件测制。委托第三方机构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制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底图。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确保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数、地一致。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的上图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面积,再汇总生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并编制分布图。

(三)公告公示。在图件测制的基础上,将编制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交由市、乡镇、村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在公告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

(四)数据建库。委托第三方机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与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素。

)成果管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经验收合格后,由农业部门管理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工作,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成果内容包括粮食生产功能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农牧、国土、发改、财政、水务、统计等部门共同参加,协同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发改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国土部门负责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制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划定、验收、评价考核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影像数据;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费。

(三)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粮食功能区划定的重要意义,营造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辛集市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辛集市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现坤  市长

副组长:刘士民  副市长

成  员:刘  宁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接待办主任

        李玉振  市农牧局局长

        黄兴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志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航舰  市水务局局长

        申玉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根潮  市统计局局长

        王清林  市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

        邓彦鹏  市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局长李玉振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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