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05月2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发〔2018〕7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18年4月16日第九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辛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辛发〔2016〕10号)的有关要求,依据河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为主线,以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辛集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不断开创新时代建设繁荣美丽幸福辛集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向前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以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服”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承接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向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发达镇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落实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充分利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省级网上并联审批。规范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制定完善市场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中介机构信用体系等制度体系,形成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3.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和不合规、不合理的,坚决一律取消。 4.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宏观调控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健全价格调控机制。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继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简易注销等改革,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完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做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修改完善信息公示、信息互联共享、“双随机”抽查等协同监管机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各相关部门主动采取措施,实现与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 6.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体系。 7.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部门间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和发展社区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治理,严格环境执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提高审核能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探索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对报备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坚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动态调整。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制定进程,做好辛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制定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完善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充分利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征求公众意见。坚持民意调查制度。 3.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制定完善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支持专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完善行政决策评估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4.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 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并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实际对相关制度、流程、清单进行后评估,5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重点要分执法类别对《音像记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行修订完善。要强化业务培训,将法制审核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作为培训重点,集中学习本部门三项制度规定。开展监督检查,以三项制度落实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并进行专项通报。 2.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规定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守法信用记录制度,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各执法部门建成本部门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平台,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措施,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7.加强行政执法财政保障,改善执法条件。重视和加强执法力量,对执法人员、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进行规划,提升执法效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舆论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制度,约束政府失信行为。 3.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权力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符合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5.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6.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 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质量。 3.完善行政调解制度,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土地矿产、林业资源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矛盾纠纷化解作用。 4.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好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同时,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避免行政化或商业化倾向,确保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推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育和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5.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坚持信访听证、信访事项评审评议、依法引导等制度,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信访中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八)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 3.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凡提拔干部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测试,优化公务员录用考查测试内容。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部门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机关健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加强法治队伍自身建设。各级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法治干部的责任担当,勇于承担新时代深化依法行政实践的新任务。要讲政治、守信念、顾大局,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要讲学习、兴调研、抓创新,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要讲责任、勇担当、敢攻坚,真正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要讲质量、重效率、抓落实,切实提升政府执行力;要讲廉洁、强作风、严要求,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治干部队伍。 (三)强化考核评价,加强督促检查。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直部门内部绩效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依法行政考核,科学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四)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公众评价。各级政府要在年底前开展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评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形成评估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理论研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开展年度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评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辛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各乡镇、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按期完成。各乡镇、市政府各部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报市政府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