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03月0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字〔2019〕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46号)要求,加快推动电子政务转型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互联网思维,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整合政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以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基本原则 强化统筹推进。按照统分结合、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作用,推动横向纵向整体联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市、乡、村三级全覆盖,最大程度地便企利民。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标准,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运用互联网手段,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可见、易用、好办的网上政务服务。 推进协同共享。通过网络互通、系统互联,汇聚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提升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材料重复提交、循环开具证明问题,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勇于探索创新。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完善政务服务技术支撑体系,以技术创新推动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要求,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汇聚共享数据资源,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形成统一规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依托“一网(电子政务外网)、一库(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一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9年底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渠道更加多元,线下大厅与线上平台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证照、批文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100%。 2020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总体框架 河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唯一权威的承载平台,分为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两个层级,服务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市级平台,服务覆盖市、乡、村三级。 (一)政务服务平台。我市政务服务平台由业务办理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组成,通过整合对接我市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业务办理系统,汇聚市、乡、村各类政务服务资源,依托省级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辛集市子站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政务服务。 (二)乡、镇级应用。乡、镇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开设政务服务页面,提供辖区介绍、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村导航等功能,依托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村级应用。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行政村综合便民服务网点深度融合,梳理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综合便民服务网点的可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三、重点任务 (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编制完善我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申请条件、审查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法律依据等基本要素”与省统一,力争做到申请材料最少、办理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聚焦企业注册、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和涉及多个部门、乡镇协同办理的事项,积极推进联合踏勘、视频勘验、网上审图、多图联审、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形成适应于“一网通办”的规范化办事流程,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按照《河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部门自建业务专网与河北政务服务网整合互通。除涉密或国家文件明确规定外,在部门自建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融合互通的基础上,各部门统一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在电子政务外网全面扩展到乡镇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根据政务服务工作需求,不断增加网络带宽,扩展网络覆盖范围,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全面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确保网络覆盖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的每个环节,满足政务服务工作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牵头单位:市信息网络中心、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底前完成) (三)平台公共支撑一体化 1.加强电子证照库建设。在我市电子证照目录的基础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70%以上,根据国家系统提供的共享服务接入规范,对接国家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为我市业务系统提供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服务。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系统,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事项办理结果全面电子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底前完成) 2.接入全省统一支付平台。依托全省统一支付平台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各类费用缴纳提供统一接口,积极推进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多样化、便捷化的支付手段接入,实现缴费信息查询、验证、打印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公共支付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2019年6月底前完成) 3.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利用河北政务云,建设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汇聚整合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企业信用、电子证照、事中事后监管、政务服务业务等相关数据。2019年底前基本形成借助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大数据支撑。积极推进数据开放共享,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务服务数据,开展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试点应用,为企业、团体及个人提供查询、核验、比对等服务,充分释放政务大数据的价值。(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2019年底前完成) (四)业务系统改造对接。大力推动业务系统改造对接,各部门已建设完成的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要与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各部门有新建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需求的,要依托省、市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建设,不再单独建设。各部门的垂直业务系统由省级主管部门加强与省政务服务联系沟通,完善信息化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将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情况纳入审查范围,各部门已建项目申请维护经费和新建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资金时,须由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具对接完成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牵头单位:市网络信息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底前完成) (五)建立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各部门在开展政务服务业务中需要共享其他部门数据时,要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共享需求的规范性审查,并按时予以回复,统一向数据提供部门转交共享申请;数据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数据外,数据提供部门应无偿提供共享服务。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坚持“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完善数据共享各类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共享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底前完成) (六)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各部门要按照《辛集市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发〔2018〕12号)要求,逐项研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确定2019年实现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2019年底前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延伸。(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园区;2020年底前完成) (七)平台实现全覆盖。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开设的乡、镇政务服务页面,公布乡、镇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持续完善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发布工作,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信息网络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园区;2019年底前完成) (八)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集成融合。政务服务大厅要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同一标准、同源发布、同步更新。通过网上平台与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同步运转,让群众可以线上预约线下办理时间,线上提交的材料线下调用复用,线下办理的事项线上补正材料,线上实时查询线下办事进度,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网上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融合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2019年底前完成) (九)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平台网络和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信息网络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2019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责任、严肃考核、狠抓落实,以高质量政务服务环境,打造高水平区域竞争力。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工作,督导协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完善综合保障机制。按照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一套制度管理、一支队伍保障”要求,组建平台运营管理团队,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大厅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事项管理、业务协同、网络安全保障、全市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等配套制度,推动平台建设运营管理规范化。 (三)做好咨询投诉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网上咨询投诉回复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受理群众办事咨询和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限时回应制度,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有关群众并向社会公布,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将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网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推动形成以评价考核推执行、以评价反馈促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提高宣传培训水平。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制定具体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统筹做好平台使用、事项管理、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培训,培养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实体政务大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推广河北政务服务网及相关应用,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和使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切实增强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五)加大督查评估力度。依托第三方和网上评估系统,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在绩效考核中的运用,以评估加强常态化监督,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督办力度,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