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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做好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做好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2025年04月07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5〕3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做好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2号)精神,做好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对象为辛集市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共抽取约2000住户、5800人。

二、调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指标总体上与以往的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保持衔接。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调查组织和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各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

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谋划、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积极参与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财政、统计两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切实加强对调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调查的乡镇、村(居)委会等可根据调查工作需要,聘用和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并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附件:1.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2.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        


附件1

 

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长:乔  策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王宗鑫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彦德  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

  员:任  旭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杨创业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裴占斌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邓建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晓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李开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尹  微  市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

温  佳  市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温佳同志兼任。

该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2

 

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公安部门提供户籍人口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高中及以上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相关学校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协调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融媒体中心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辛集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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