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设立辛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2024年10月1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24〕12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整合设立辛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整合设立辛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研究审议全市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规划、制度以及防御灾害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协调推动防灾减灾救灾规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重大问题;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协调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完成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宗振华 代市长
副主任: 杜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信凯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士民 副市长
田亚宗 副市长
颜文霞 副市长
王 贺 副市长
王 刚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甄文超 副市长
徐进宝 市人武部政委
秦 云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委 员:李 体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昭松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利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立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西亚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马玉亮 市委网信办主任
刘建增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史彦章 市教育局局长
丁 超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贾立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 军 市民政局局长
田超英 市司法局局长
温 超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济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卫 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范书民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辛彦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建辉 市水务局局长
苏 赫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琼 市文体局局长
李书雄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晓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魏国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乔 策 市统计局局长
郑 平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卢保龙 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赵 帅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炳毅 市供销联社主任
张辰光 团市委书记
张 宏 市科协主席
王书冰 市气象局局长
李其月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王运兵 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主任
谷松柏 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建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车务段辛集站站长
赵 猛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车务段辛集南站站长
贾增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辛集监管支局局长
秦宇轩 武警辛集中队中队长
聂 东 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胡 勇 中国电信辛集市分公司总经理
张佩禾 中国移动辛集市分公司总经理
梁 斌 中国联通辛集市分公司总经理
王 许 中国铁塔辛集市分公司总经理
三、运行机制
(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划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统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考虑到有关工作的专业性,保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名称和工作体系,有关专项工作以指挥部名义开展。
(三)委员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