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07月16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24〕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公交出行需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交通强省安排部署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公共交通出行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交企业管理水平、服务品质、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30%,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
(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公交车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不低于80%,市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不低于20%。
(三)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到100%,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比例不低于20%,交通一卡通刷卡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四)运营服务更优质。城市公交正点率不低于90%,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5%。
(五)运营安全更有保障。城市公交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4人/百万车公里。
(六)行业发展更可持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公交从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到2027年,全面建成便捷顺畅、安全高效、绿色低碳、普惠均等的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公交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条件
1.发挥规划引领导向作用。推动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TOD)模式,科学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根据发展实际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建立以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推进城市公交与道路长途客运、城乡公交的协调发展。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布局、结构和用地规模。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相互衔接,根据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走向和场站选址,做好用地控制和预留。加强城市中心区域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大型客流集散场所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因地制宜、随路配建、灵活机动的原则,在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等重点区域时,根据规划人口聚集规模和空间分布,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在自有、租赁场站建设充(换)电设施,有效满足车辆充电需求,2024年完成火车站公交首末站3台充电桩安装工作。持续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候乘条件,有序开展城市公交站点“牌改亭”工作,提高公交候车亭的设置比例,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按照“三有两无”(有雨棚、有座位、有站台、无障碍、无积水)标准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辛集供电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路权优先保障力度。推进建成区兴华路、朝阳路、教育路、市府街等公交线路较为集中的城市主干道路按照《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等行业标准设置公交专用道,科学划定公交车辆专用通行时段。研究制定公交车辆不受禁左、禁右通行限制和有效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运行速度的措施,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提升公交正点率和运营时速。加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其他车辆违规占用专用车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建立城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机制,根据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动态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提高公交线路对市区周边和新建医院、学校、住宅区等区域的覆盖。充分发挥石济高铁辛集南站、辛集火车站等客运枢纽的人员聚集、客流衔接作用,强化城市公交运力组织调度,促进城市公交与其他交通出行方式的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城乡群众便利出行水平,2024年新开通市区至翰林庄、漫河头、理顺井等偏远乡村的城乡公交线路。要建立公交线路调整机制,定期对公交线路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城乡道路新改建情况和群众出行需求,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优化,提升通达深度和覆盖密度,进一步便利群众乘坐公交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公交服务多样化。支持城市公交企业根据不同人群乘车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通通勤公交、通学公交(校车除外)等特色公交服务。公交企业要认真分析客流出行规律,实行弹性运营,在客流高峰时段合理加密运行班次,满足群众高品质公交出行需求。鼓励城市公交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利用车辆和线路资源开展代运报刊、小件快递等业务,研究推进公交场站在保证主体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拓展邮政快递、货运物流等服务,2025年底前力争打造2个以上具备客运、快递、物流等功能的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推进公交旅游融合发展,城市公交企业要加强与市域内各旅游景点(含农业观光、采摘等)的沟通合作,通过线路延伸、增设站点、开通假日观光采摘线路等形式提高旅游景点公交通达程度,引导市民市域内观光游玩优先选择公交出行。加大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应用场景的宣传,城市公交企业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对接,通过出台激励措施提高社会保障卡在公交出行领域的使用率。(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局、市邮政公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无障碍公交站台设置比例,新增城市公交站台时,原则上都要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确保新增公交站台中无障碍公交站台比例达到80%以上。有序开展城市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城市公交企业要对现有符合改造条件的公交站台进行梳理,明确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在2027年全部改造完毕。打造敬老爱老公交线路,在新增城市公交车辆时优先选购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非低地板或低入口公交车进行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和下肢残疾乘客上下车。持续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车优待政策,积极探索实行老年人凭身份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绿色装备技术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到100%。加快推进辛集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确保2024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加氢站建设,结合加氢站建设布局情况,开展氢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城市公共交通“碳普惠、碳积分”应用场景,鼓励引导群众绿色低碳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公共交通数字化转型应用。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技术的融合,对辛集市公交调度指挥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智能调度、客流分析、智能排班等功能,提高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效能。拓展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查询和发布渠道,通过公交电子站牌、手机APP等渠道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推广普及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电子支付服务,鼓励乘客优先使用交通一卡通和电子支付方式,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公共交通出行领域应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6.深化行业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岗位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深入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提升职工技能、服务、安全生产水平。支持鼓励城市公交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优秀企业、示范线路、最美驾驶员等荣誉,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7.提升安全运营水平。压实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强化城市公交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城市公交企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行监测和研判机制,及时化解行业运行风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强化财税支持力度。把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市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新能源车辆运营和购置、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适老化改造等方面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清理对城市公交企业的各项收费,维护城市公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城市公交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运营补贴补偿制度。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和城市公交运营补贴补偿办法的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公交线路设置、配车数量、发车间隔等运营标准,在确定运营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成本规制和补贴补偿办法对公交企业及时给予补贴。对公交企业执行特殊人群乘车优惠政策、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和补偿。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监督,对运营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和评价。(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坚持社会公益性,按照公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原则,充分考虑运营成本、政府补贴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因素,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评估测算现行价格水平,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公共交通价格。公共交通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幅度一般不高于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企业挖掘自身资源效益。城市公交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多元化经营,提升企业内生动力,改善企业财务状况。鼓励城市公交企业利用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候车亭、车身、车厢内等场所开展广告业务,支持在正常运营服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提供充电、车辆维修、餐饮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加强用地综合开发。支持城市公交企业在保障公共交通基本服务功能不受影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利用场站内部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城市公交企业新建公交场站设施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设施。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取得的收益由城市公交企业统筹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弥补运营亏损等方面,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
1.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健全城市公交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保障职工享受应有的劳动福利待遇。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公共交通职工队伍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关心关爱从业人员。指导城市公交企业不断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推进职工休息室、爱心驿站等建设,妥善解决从业人员就餐、休息等实际问题。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对身体状况难以适应驾驶岗位的,要及时调整到适合岗位。加强职工人文关怀,定期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对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及时做好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最美公交司机”“文明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做好公交场站建设、公交线网优化、公交优先路权保障、公交服务多样化、公交数字化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适老化线路建设、行业文明建设、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牵头制定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
2.市发展改革局:统筹公共充电桩建设,清理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各项收费,负责公交票制票价确定和调整,组织开展成本调查或监审。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学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合理配置公共交通用地,明确公共交通用地规模和控制指标;支持公共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
4.市财政局:会同交通部门制定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发展资金保障,按照成本规制办法和补贴补偿办法落实相关补贴资金。
5.市审计局:对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和评价。
6.市公安局:负责公交专用道设置,研究制定公交车辆不受禁左禁右通行限制的措施;加大公交专用道管理,保证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权;指导公共交通企业做好反恐防范、治安防范等工作。
7.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落实国家和我省对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的相关支持政策。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时根据实际需求同步规划建设公交站台;配合做好公交专用道施划工作。
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公交出行领域的应用;督促公交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指导公交企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和工作环境改善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国家和我省对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的相关支持政策。
11.市文体局:促进旅游和公交的融合发展。
12.市总工会:指导公交企业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支持公交企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13.国网辛集供电公司:对公交企业建设充电桩时给予电力接入支持。
14.市邮政公司: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会同公交企业积极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服务,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动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建立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财政、审计、公安、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文体、工会、供电、邮政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辛集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每年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河北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估细则》进行年度自评,对在自评中发现的弱项和短板问题要及时予以补正。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服务质量考核有关规定每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多方共治
把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信息纳入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12345、12328等便民服务热线的作用,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鼓励与国内交通运输领域知名研究机构合作,定期对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评估,科学制定或调整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公众参与性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公共交通优先理念和具体举措,引导更多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知名度。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公共交通开放体验日等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的接受度和认同感,营造绿色出行、优选公交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
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
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辛彦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东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王宗鑫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运起 河北一集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萧世谨 市农税局局长
魏铁旺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腾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段彦田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进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邓建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理宪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郭保伏 市文体局副局长
张登申 市总工会经审主任
徐永泽 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张宗祥 市邮政公司副经理
辛集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
会议联络员名单
联络员:贺新明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吕士忠 市发展改革局物价科科长
王云璞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科长
田创来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科长
王英茂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
李 昭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董 跃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两化融合科科长
冯 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赵 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任占茹 市生态环境局气候科科长
田 园 市文体局旅游科科长
刘清华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孙晓元 国网辛集市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李思矣 市邮政公司运行监控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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