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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年05月29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39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公共安全事故的工作部署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以提升管控效能为着力点,以科技信息应用为支撑,以辖区国省道路、城市道路、农村道路为主要整治范围,进一步深化部门协联动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道路交通疑难问题,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坚决当好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示范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重点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路面执法管控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压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一)重点整治对象。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车辆、驾驶人;达到报废标准的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客车和长期异地运营大客车,已注销仍上路行驶的重型货车。

(二)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路口,重点排查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点段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交通事故高发路段,逐点、逐段建档立册,能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不能立行立改的上报市交安委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重点难点问题上报市政府挂牌督办,同时采取设置临时警示牌、加强巡逻、公告提示等方式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酒驾醉驾,6座以上小型客车超员、超速、违法装载,电动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运输企业动态监管不落实,营运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禁行等。

、工作措施

(一)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制度,推进道路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深入分析2023年以来重点企业及车辆交通出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对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进行精准画像。对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和逾期未审验、未换证、记满12分的重点车辆、驾驶人,通报所属企业车主,并告知法律责任,责令立即整改。着力推进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实现五个百分之百。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重点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和从业准入关,对于期限内隐患未整改完毕的企业,坚决落实约谈、通报、处罚、禁止车辆上路等措施,直至整改到位。深刻汲取张石高速蔚县段危化品运输车相撞起火等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督促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起火燃烧、泄露、爆炸等事故和未经批准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深挖犯罪线索及深层次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要加强各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落实课时、师资、读本和考核,夯实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全面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扎实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抓好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持续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针对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和平交路口,迅速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系统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全面落实“三必上”“五必上”等安全防护设施。针对国省道及重点公路项目复工开工、抢抓有效施工期的实际情况,严格施工路段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和安全警示防护措施。市公安交管大队要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完善一类制度”的要求,对亡人事故逐一复盘,全面梳理隐患因素,深入查找管理漏洞,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企业、部门和人员责任。各乡镇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盯集市庙会、婚丧嫁娶、祭祖扫墓等重点时段路段,排查整治违规占用农村公路进行商业、集会等活动影响交通安全的危险行为加强辖区集贸市场管理,及时清理农村地区各类马路市场。

)严厉打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推进联合执法,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百吨王”货车的打击力度,坚决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市公安交管大队要科学安排、动态调整路面勤务部署,充分依托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在重点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控查控机制,提高用警效率和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隐患车辆精准布控查缉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战应用,强化周末时段、一早一晚以及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力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筛查涉嫌超员客车、违法载人车辆等,依托集成指挥平台,落实分级分类查控机制,对查缉的违法行为溯源追踪。市交通运输局要将查处的违法违规营运车辆通报运输企业,督促企业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再次进行处罚。各乡镇要抓好辖区内村民、学生、职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确保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要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涉车涉路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及时提供信息、线索。市农业农村局要依法做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管理、牌证发放和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工作;要加强对农业机械、拖拉机的检验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加强对“三夏”、“三秋”期间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以及田间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流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及车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企业和非法改装企业,查处利用报废机件拼装机动车、销售非法改装车辆、销售假冒伪劣道路交通安全产品等违法行为,健全车辆非法改装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报送机制。

集中开展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专项检查。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集中开展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专项检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达到90%。市交通运输局要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动态监管职责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及时调取车辆动态运行信息,按程序固定证据,依法依规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禁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托交警执法站、超载超限检测站等路面执勤站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公安交管大队要依托道路交通态势监测服务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救援标准体系,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先期处置。市应急管理局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六)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公安交管大队要持续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安全宣教行动,全力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专项行动。各乡镇要借力“美丽乡村行”活动,向群众专题讲解交通安全小常识、交通安全三字经、安全行车十五想等安全知识。要进一步巩固农村宣传阵地在行政村明显位置、进出村路口、学校门口等区域设置宣传屏、宣传栏、宣传墙,确保内容及时更新。

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个阶段,自即日到2023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3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人员、设备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整治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61日至1220日)。紧盯源头企业及公路突出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补齐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一批突出安全隐患,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处理一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道路交通事故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模式转型。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辛集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安委各副主任任副组长,市交安委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负责加强组织推动,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末端落实,突出重点时段,结合阶段任务,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压实整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治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将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加强问责问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实施“销账式”管理。对工作不力导致隐患路段整改进展缓慢的,综合运用指导、检查、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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