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03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字〔2022〕49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48号)要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确保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现就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
(一)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工业设计在包装生产领域的上下游各环节广泛利用,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以消费升级为契机,鼓励企业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等包装新产品。倡导理性消费,宣传简约适度消费理念。(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二)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加强商品生产者监管,重点检查产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项目(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的审查审核。指导药品生产企业优化包装设计。(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订立协议等方式要求供应商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使用可循环利用、可降解或可无害化处理的包装材料,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按要求禁止或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推动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督促寄递企业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落实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防止过度包装。监督寄递企业健全绿色采购制度,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产品。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加大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带纸箱推广应用力度,不断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塑料填充物使用(责任单位:市邮政公司)。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市邮政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寄递企业等加强上下游协同,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市发展改革局、市邮政公司、市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包装回收利用和处置。指导企业与供应商或专业第三方建立废弃物回收处理合作关系,分类回收各类包装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持续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基本实现循环中转袋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邮政公司)。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加强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各项政策和标准。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法规,将该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部署,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机制(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有关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加强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等活动的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面压实市内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把关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对涉嫌过度包装的网络销售商品,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行政约谈、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过度包装情形的,严格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格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参加省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三、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一)强化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落实财政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强新型包装材料、新型传感器、智慧物流等技术研究,提升物流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组织推荐我市拥有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科技企业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力争获得国家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二)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鼓励市级电子商务等相关协会制定出台相关行业规则,促进行业包装减量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环保、低碳理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行为。针对月饼、粽子等重点商品,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倡导消费者主动抵制过度包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农业农村、邮政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环节过度包装治理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细化落实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作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责任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三)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围绕我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标准、举措成效等,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通过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简约包装产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邮政公司,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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