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09月30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办发〔2022〕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7号),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市外贸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推动外贸领域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为路径,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助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技术、管理、模式创新,在外贸领域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传统业态转型升级,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种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不断探索新的外贸业态和模式。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营商环境更为优化,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外贸新业态进出口占全市比重达到10%以上。预计辛集综合保税区建成后进出口额占全市50%以上。到2035年,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规模质量明显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二、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
(一)加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支持外贸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和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各环节提升、全流程优化。支持企业整合碎片化订单,满足境外个性化需求,实现小利润大市场。鼓励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加强供应链数据集成和信息共享,加快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按照上级要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按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人行辛集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发展。积极推进辛集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1210业务。及时对接上级业务部门,畅通渠道,打通堵点,力争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口1210业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发展改革局、辛集保税物流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企业对接海外仓。鼓励我市企业加强与海外仓对接合作,融入国家海外仓网络。支持企业利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扩大外贸出口额。(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争创国家综合保税区。积极创建综合保税区,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冷链食品工贸一体为主导,以保税物流、保税贸易、保税金融、专业增值服务为重点,建成具有辛集特色的智慧综合保税区。(创建综合保税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及贸易便利化
(一)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引导我市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运营模式和营销模式。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商协会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更多新业态主体,促进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步推进离岸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按照银行展业“三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升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人行辛集支行、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一)强化财税支持。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和省外贸发展资金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金融支持。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国家“信易贷”平台进行信用贷款,鼓励企业通过国家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人行辛集支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保障。鼓励职业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发展改革、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等部门和单位间数据对接,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加强对逃税、假冒伪劣、虚假交易等方面监管,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市发展改革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推动设立外贸新业态领域行业组织,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开放共享的外部环境。密切关注国家与世贸组织、万国邮联等多边谈判成果,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丝路电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市发展改革局、市邮政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外贸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市外贸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宣介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市外贸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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