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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辛政办字〔2022〕25号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31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年07月31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2〕25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辛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辛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全面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引领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均衡化发展、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不平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科普社会发展大格局更加健全,科普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显著增强。“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系统提升各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加强学前教育科学启蒙和教育资源供给,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深化义务教育阶段科学课程教育改革,推广高质量科学教育教材和课程,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加强职业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2.充分利用科学教育资源助推“双减”工作。在“双减”政策下,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专家、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并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通过实施英才计划,组织中小学生参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青少年体育比赛等活动。

3.加强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力度。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推进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理念,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2.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和人才培养。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同时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农广校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农民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和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农村全民健身活动等。到2025年,开展线上线下农民教育培训2000人次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3.实施科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健全特派员服务体系,服务市域经济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依托国家和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设完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家庭农场等阵地,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街接。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奥林匹克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2.提高产业工人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组织开展辛集市“十百千”“六比一创”等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鼓励支持我市创新工作室建设,组建创新工作室联盟,促进形成国、省、市、企业四级共创格局。推广现代学徒制,开展订单式培训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技术咨询和创新指导,统筹利用示范性高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现、培养高技术人才。组织开展“五小”、QC小组(质量控制小组)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质。在职前教育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职业教育的课程的培训素材中。通过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产业工人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提升职工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

4.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训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体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水平。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依托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河北”行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电台、电视台、辛集时讯、辛集发布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增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宣传栏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专家、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充分发挥老专家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科学普及志愿工作。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等文件要求,将科学素质提升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知识培训;在干部培训教学计划中开设科学素质教育课程,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创新发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以及人才成长规律的能力,提升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更好地服务“六个现代化河北”和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要求。

2.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探索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我市创新主体结合自身研发内容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推动在科技人员职称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激发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促进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培育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鼓励行业专家、科研人员等积极参与科普教育和科普传播推介工作。鼓励各级科普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扶持和奖励力度。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鼓励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多平台支撑、全媒体融合的科普传播体系。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

(责任部门: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文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化与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免费开放。

2.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谋划建设科技馆。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开展科普教品创新研发,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等,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

3.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统筹推进科普基地发展,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参与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升科普基地核心功能和科普服务内涵。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馆和科普创意园。

(责任部门:市科协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提升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突发事件状态下,形成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推动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发挥全市科技志愿者作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科普传播能力。

3.夯实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图书馆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持续打造“送科技服务下基层”“科普活动进校园”等品牌科普活动,强化上下联动和示范引领,展现科普工作亮点和成效。

4.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完善科普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探索面向各领域科普人才持续开展多方式、制度化、规范化培训的有效模式,不断提升科普专兼职人员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责任部门: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总体规划,将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市科协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与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将科学素质建设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相关规划和计划,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保障条件。按照即将修订完成的《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促进科学素质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立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开展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各有关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保障科普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三)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化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格局。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科协、各专业学会等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科普队伍工作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政府做好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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