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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辛集市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辛政办字〔2022〕9号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5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印发辛集市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年03月15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2〕9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辛集市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辛集市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辛集市委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施意见》(辛发〔2022〕4号),巩固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国土绿化层级,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8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营造林任务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春季国土绿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指数为主要目标,持续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构建完备的森林城市生态系统,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

二、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全年任务:完成省分配我市2022年营造林任务7000亩。其中造林5000亩,营林2000亩。

工作重点:造林绿化重点抓好城区绿化、村庄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宜林地造林、义务植树等;营林重点是通过森林抚育等措施,精准提升我市森林质量。

(一)城区绿化。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城区及周边增林扩绿步伐。采用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等方式,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完成建设大街东段(宴城路至火炬路)南侧绿化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乡镇)

(二)村庄绿化及农田林网建设。继续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结合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大乡村路、田间道、沟渠等农田林网建设力度,完成植树5万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园区)

(三)宜林地造林。科学确定全市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结合“三调”及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在省自然资源厅初步筛选的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图斑基础上,补充其他地类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适宜造林的土地,推荐适宜造林绿化初步图斑,按比例安排相关乡镇(园区)造林任务,实施落地上图管理,确保全市5000亩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位(任务详见附2)。(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园区)

(四)义务植树。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干部职工在植树节前后集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地点设在田家庄乡。各乡镇(园区)要在3月12日的植树节前后,组织辖区内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园区)

三、时间安排

春季可造林时间短、任务重,各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动员部署各方力量投入到营造林绿化中来。造林绿化面积5000亩,要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全年绿化任务;营林面积2000亩,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制定专门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和验收,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四、造林政策

按照国家、省有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结合《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辛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在符合政策的基础上落实造林绿化补贴政策。

(一)村庄绿化及农田林网植树要求及补贴办法参照辛办发〔2020〕1号文件中的相关标准,每村植树在500棵以上,苗木符合要求且每年验收合格的,享受5元/年/株的财政补贴,补贴暂至2025年。

(二)宜林地造林绿化种植要求及补贴办法参照辛办发〔2020〕1号文件规定中的廊道绿化标准执行,经检查验收符合国家造林标准的,享受补贴资金1000元/亩/年,造林合同暂签到2025年。

推荐适宜造林绿化初步图斑范围以外,在林地、园地等符合国家政策的地类上进行国土绿化的,每块新造片林面积不低于2亩,经乡镇(园区)同意并核实地类后,造林主体与村委会签订绿化合同,可享受适宜造林绿化同等政策。

五、技术要求

(一)村庄绿化。栽植的大乔木胸径不低于4㎝,杆高3米以上;小乔木地径不低于3㎝,杆高0.8米以上。推荐使用:国槐、法桐、白蜡、刺槐、复叶槭、椿树、皂角、苦楝、丝棉木、杜仲、五角枫、北栾、银杏等乔木树种;红叶碧桃、红叶李、紫叶矮樱、海棠、石榴、百日红、榆叶梅、太阳李等小乔木树种;环村林带、坑塘绿化除上边规定的品种外可种植不飞絮雄株杨树。

(二)农田林网、宜林地。市、乡村道路每侧栽植1行树,株距4—5米;田间道、河渠以零星植树为主;宜林地造林亩栽株数为55—74株。栽植的乔木胸径不低于4㎝,杆高3米以上。推荐使用:国槐、法桐、白蜡、刺槐、复叶槭、不飞絮雄株杨树、椿树、皂角、苦楝、丝棉木、杜仲、五角枫、北栾、银杏等乔木树种。

宜林地造林地不得种植柳树、构树、桉树等品种。林地间作小麦、玉米等高杆农作物的,不予安排检查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造林地从本年度起以后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六、加强林地管理

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度,落实各级保护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加强对林地树木各生产季节的组织管理。一是抓好补栽补种工作,对未成活的苗木进行清理并完成补栽补种,及时浇透水,确保新栽绿化苗木的成活率。二是抓好苗木修剪工作,将枯死枝、衰弱枝、病虫枝等及时剪下,进行树体结构调整。三是抓好病虫害防治,结合各种病虫危害的发生规律和生长习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理,保证绿化树木的健康成长。四是抓好土肥水管理,要采用中耕等措施松动林地表层土,增加通透性,及时追肥浇水满足林木萌芽、展叶、开花等生理活动的需要,确保苗木正常生长。五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及时清理枯草落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地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国土绿化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市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开办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各乡镇(园区)及各部门在造林绿化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造林质量。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安排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园区),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造林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把苗木关和栽植关,做到随起苗、随运输、随栽植、随浇水,确保苗木成活;各乡镇(园区)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队伍,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损坏林木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造林绿化成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由市绿委办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国土绿化工作督导组,对今年的造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行动迟缓造林质量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园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辛集市绿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表

     


 

辛集市绿化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文强 市长

副主任:杜  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田亚宗  副市长

王  贺 副市长

李胜法  市政协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委 员:史彦章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晓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  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  磊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志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兴君 市教育局局长     

辛彦卜  市科技局局长

        吴亚超  市公安局政委

萧世谨  市农税局局长

刘  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温  超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贾立超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少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永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兰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建辉  市水务局局长

    王  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念龙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张苗苗 市妇联副主席

        王书冰  市气象局局长

赵计强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

        15个乡镇乡镇长,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温超同志兼任。

 

 


附件2

 

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表

 

乡镇

宜林地造林面积(亩)

村庄绿化、农田林网(株)

和睦井乡

150

3500

旧城镇

400

3500

辛集镇

700

3000

新垒头镇

300

3500

新城镇

400

3500

小辛庄乡

150

2500

中里厢乡

50

2500

位伯镇

150

3000

马庄乡

200

3000

南智邱镇

700

3500

张古庄镇

150

3000

田家庄乡

200

3000

王口镇

500

4500

前营乡

100

3000

天宫营乡

300

3500

开发区

550

1500

合计

5000

50000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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