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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1年12月14日         字体:[   ]

 

 

 

辛政字〔2021〕1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4号)要求,市政府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由辛集市人民政府及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5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8件。清理结果目录如下:

一、宣布废止的5件

主要包括:(一)主要内容滞后于改革要求,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二)主要内容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三)主要内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要求的;(四)主要内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五)主要内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即予以废止。

1.关于印发辛集市特困人员援助供养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发〔2017〕12号)

2.关于印发辛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18〕1号)

3.关于印发辛集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18〕6号)

4.关于印发辛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辛政办规〔2018〕1号)

5.关于印发辛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辛政办规〔2018〕3号)

、宣布失效的4件

主要包括:(一)适用期已过;(二)工作任务已完成;(三)调整对象已消失;(四)管理方式已改变;(五)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的。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即予以失效。

1.关于印发辛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辛政办发〔2017〕6号)

2.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18〕3号)

3.关于印发辛集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18〕4号)

4.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辛政办规〔2018〕2号)

三、待修改的8件

主要包括:(一)主要内容滞后于改革要求,与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二)主要内容与新的(含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三)主要内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要求的;(四)主要内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五)主要内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六)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的;(七)同等效力的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即予以修改。

1.关于印发辛集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18〕5号)

2.关于印发辛集市科技企业孵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办规〔2018〕5号)

3.关于印发辛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办规〔2018〕8号)

4.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20〕1号)

5.关于印发辛集市扶贫资产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辛政规〔2020〕2号)

6.关于印发辛集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规〔2020〕3号)

7.关于印发辛集市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移交实施意见的通知(辛政规〔2020〕7号)

8.关于印发辛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辛政办规〔2020〕1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8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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