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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有 效 性:有效

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11月10日         字体:[   ]

 

 

 

辛政办字〔2021〕2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

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我市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包括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河北省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21〕5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底,为城镇既有住宅和单位燃气用户要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76156户(不包括2019年2月以后新建成小区)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市区城镇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安全装置的,市财政补贴280元/每户。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

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部门职责,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0月)

按照实施方案,分步有序推进,采用现场督导调度、专项攻坚等措施,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饭店、旅馆等工商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服用户安装安全保护装置,2021年底前完成。对加装安全装置的,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安全投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

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工作经验并加以推广,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我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施工、检查方式

(一)设备安装。居民用户采用加装“气流式管道自闭阀” 和“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的方式,工商业用户和公共服务单位用户采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气流式管道自闭阀”和“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的方式,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

(二)安全检查。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将入户安全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及时整改;燃气用户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停止供气。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我市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安全装置加装牵头工作,制定详细施工计划,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市区城镇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安全装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4.市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产品质量检测,确保技防装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

6.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商场、酒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相应监管行业领域单位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各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提供低保户和特困供养户及相关必要信息,确保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8.辛集镇负责建立属地信息合账,并积极推动安全装置加装工作。

9.燃气企业负责排查全市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建立信息台账,开展技防装置的采购、安装工作,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三)强化施工监管。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2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2019年2月以后新建成小区,必须加装自闭或报警器及与其连锁的自动切断阀,否则不予验收;各燃气企业要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验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画册、标语、明白纸、网络等多种载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燃气企业要制定发放燃气用户安全手册,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重点针对孤寡老人、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众,实行一对一宣传教育,使其全面掌握操作常识和报警、报修流程,确保其使用安全。

(五)严格督导考核。采取“日推进、周检查、月讲评”的方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定期通报,严肃问责。

 

附件: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辛集市既有城镇住宅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田亚宗  副市长    

副组长:郭新尊  市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申玉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阎炳强  市发展改革局三级调研员

            任  旭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  成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萧世谨  市农税局局长

            边进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

            赵占瑶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林智勇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

            魏铁旺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  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满建顺  市融媒体中心总编

            赵立甫  辛集镇镇长

            刘丙军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辛集镇一级主任科员

            王华胜  市燃气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申玉山同志兼任。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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