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意见
2021年08月01日 字体:[ 大 中 小]
辛政字〔2021〕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武装部
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着眼加快推进大学生征兵转型发展,奋力开创我市新时代大学生征兵新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河北省征兵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大学生征兵工作中统大局、把方向的核心领导作用,统筹抓好我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扛起主体责任,将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在筹划部署、制定政策、搞好保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凝聚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保障上给予全力支持。市征兵办要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中心任务,坚持主业主抓,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筹划计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度等工作。宣传、教育、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主动配合。原则上各单位专武部长兼职数量不超过3个,且与本职工作相关相近;在征兵期间,专武部长不再兼职其他工作,专职负责本级征兵工作。军地各级要共同研究、合力攻关大学生征兵重难点问题,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提高宣传质效
市委宣传部要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新闻媒体等媒介载体,在主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宣传大学生征兵政策规定,多角度多维度多领域发动造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市科学技术局要协调电信运营商免费发送征兵公益信息,扩大征兵宣传覆盖面。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协调城区主要路段,在户外广告屏免费张贴征兵海报,利用商场电子屏免费播放宣传片。市征兵办要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人才市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开设征兵平台,发布征兵信息。建立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人三级承包责任制,把征兵宣传教育纳入包乡(村)干部工作职责,定期通报讲评,确保征兵宣传深入扎实。
三、健全鼓励政策
(一)建立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补助机制。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12000元、专科毕业生为10000元。补助金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发放第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时一次性发放到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支出。
(二)给予返辛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入学前户籍在辛集市、在辛集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被市人民武装部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由市人武部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路费,并给予每人3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安排,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发放完毕。
四、完善优待政策
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根据全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协调有关市直单位和各乡、镇,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五、强化服务保障
市征兵办、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化征集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学生少跑腿。市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划拨有关经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喜报等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大学生士兵家庭实际困难,将暖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统筹协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
六、严格督导问效
(一)纳入党管武装述职内容。将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每年党管武装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汇报组织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为反映各乡、镇党管武装成效和工作评议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纳入党委政府督查事项。市人民武装部统计汇总各乡、镇等征兵进展情况数据,定期排名通报,全程量化管理。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宣传发动、体检政考和优抚政策兑现、大学生征集任务完成情况等,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督导督办,紧盯末端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三)建立考评机制。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完成征兵任务负有直接责任,在重要阶段要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征兵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征兵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完不成当年征集任务或在征兵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责任,当年取消本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资格。
辛集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武装部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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